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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向税务局申请延期申报业务流程 [打印本页]

作者: 阿斯兰    时间: 2009-6-28 15:44
标题: 向税务局申请延期申报业务流程
纳税人因不可抗力,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的,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以延期申报。  (一)纳税人到办税服务厅(基层分局)提出申请,领取并填写《延期申报申请审批表》。
  (二)办税服务厅(基层分局)审阅纳税人填写完毕的表格是否符合要求,资料是否齐全。不符合条件的,告知其理由或应补正资料,相关资料退回纳税人。符合条件的,税务机关4日内完成实地核实,经税源管理部门2日内签批后,由办税服务厅(基层分局)综合服务岗送达纳税人。
  (三)纳税人在纳税期内按照上期实际缴纳的税额或者税务机关核定的税额预缴税款,并在核准的延期内办理税款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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