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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筹划] 房地产开发企业企业所得税的税收筹划—折旧费用的税收筹划 [复制链接]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7-9-21 11:07
  • 签到天数: 94 天

    [LV.6]常住居民II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09-5-23 19:24:03 |只看该作者 |正序浏览
    纳税人的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1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虽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但是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过2年的,也应当作为固定资产。

      未作为固定资产管理的工具、器具等,作为低值易耗品,可以一次或分期在税前扣除。

      (一)固定资产的计价

      固定资产的计价原则有以下几点:

      (1)建设单位交来完工的固定资产,根据建设单位交付使用的财产清册中所确定的价值计价。

      (2)自制、自建的固定资产,在竣工使用时按实际发生的成本计价。

      (3)购入的固定资产,按购入价加上发生的包装费、运杂费、安装费,以及缴纳的税金后的价值计价。从国外引进的设备,按设备买价加上进口环节的税金、国内运杂费、安装费等后的价值计价。

      (4)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照租赁协议或者合同确定的价款,加上运输费、途中保险费、安装调试费,以及投入使用前发生的利息支出和汇兑损益后的价值计价。

      (5)接受赠与的固定资产,按发票所列金额,加上由企业负担的运输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等确定;无所附发票的,按同类设备的市价确定。

      (6)盘盈的固定资产,按同类固定资产的重置完全价值计价。

      (7)接受投资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该资产的折旧程度,以合同、协议确定的合理价格或者评估确认的价格确定。

      (8)在原有固定资产基础上进行改扩建的,按照固定资产的原价,加上改扩建发生的支出,减去改扩建过程中发生的固定资产变价收入后的余额确定。

      (二)固定资产的折旧

      1.应当提取折旧的固定资产

      (1)房屋、建筑物。

      (2)在用的机器设备、运输车辆、器具、工具。

      (3)季节性停用和大修理停用的机器设备。

      (4)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

      (5)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

      (6)财政部规定的其他应当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

      2.不得提取折旧的固定资产

      (1)土地。

      (2)房屋、建筑物以外未使用、不需用以及封存的固定资产。

      (3)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

      (4)已提足折旧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

      (5)按照规定提取维简费的固定资产。

      (6)已在成本中一次性列支而形成的固定资产。

      (7)破产、关停企业的固定资产。

      (8)财政部规定的其他不得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

      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不得计提折旧。

      3.提取折旧的依据和方法

      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和折旧年限,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有关规定执行,年限越短,折旧额越大,成本相对较大,资金回收快,计税依据相对较小,对企业避税来说相对有利。

      (1)纳税人的固定资产,应当从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计提折旧;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应当从停止使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计提折旧。

      (2)固定资产在计算折旧前,应当估计残值,从固定资产原价中减除,残值由企业自行确定,残值估计越多,对企业避税越有利,但残值必须控制在原值的5%以内;由于情况特殊,需调整残值比例的,应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3)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和折旧年限,按财政部制定的分行业财务制度的规定执行。

      〔三)有关固定资产的其他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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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鼎财税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8-4-25 11:01
  • 签到天数: 83 天

    [LV.6]常住居民II

    19#
    发表于 2013-6-8 12:21:46 |只看该作者
    学习

    认真学习一下!!!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2-4-12 11:31
  • 签到天数: 1528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18#
    发表于 2012-2-25 22:40:20 |只看该作者
    学习一下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22-10-7 14:57
  • 签到天数: 91 天

    [LV.6]常住居民II

    17#
    发表于 2011-10-21 10:07:09 |只看该作者
    还没看过这方面的,学习一下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4-8-15 17:04
  • 签到天数: 26 天

    [LV.4]偶尔看看III

    16#
    发表于 2011-10-21 09:39:09 |只看该作者
    学习来了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1-6-28 14:55
  • 签到天数: 6 天

    [LV.2]偶尔看看I

    15#
    发表于 2011-10-5 10:20:40 |只看该作者
    学习一下

  • TA的每日心情
    无聊
    2014-8-6 14:58
  • 签到天数: 11 天

    [LV.3]偶尔看看II

    14#
    发表于 2009-6-23 16:17:38 |只看该作者
    回一个.......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3-1-7 12:00
  •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13#
    发表于 2009-6-6 00:16:32 |只看该作者
    好像你这是系列的吧?
    我觉得你这折旧的比较多。估计是这个比较有空间

    该用户从未签到

    12#
    发表于 2009-6-3 15:56:44 |只看该作者
    谢谢楼主分享~

    该用户从未签到

    11#
    发表于 2009-5-30 07:50:21 |只看该作者
    认真学习一下!!!
    来自房地产会计网www.fdckj.com,地址:http://www.fdckj.com/viewthread.php?tid=136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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