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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 版主,预缴的所得税这样处理对吗?依据是什么? [复制链接]

该用户从未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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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09-5-18 17:13:30 |只看该作者 |正序浏览
某房地产开发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制度,根据房地产预征企业所得税规定,以收到的预收房款金额10,000.00万元(该房地产项目尚未完)按一定毛利率20%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并按当时适用的所得税率33%,计缴企业所得税660.00万元(已向税务机关缴纳)。现计在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借方,有的人说预缴的所得税放在所得税科目进入当期核算,哪种处理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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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鼎财税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2-10-24 13:30
  • 签到天数: 3 天

    [LV.2]偶尔看看I

    15#
    发表于 2009-6-15 13:58:31 |只看该作者
    关键在于是否结转到利润,本人认为预先征收的所得税发生时应计入应交税金的借方

    该用户从未签到

    14#
    发表于 2009-6-1 14:42:56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3# 的帖子

    你的依据在哪里,望提供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6-7-5 15:03
  • 签到天数: 26 天

    [LV.4]偶尔看看III

    13#
    发表于 2009-5-25 20:50:35 |只看该作者
    个人观点
    我认为已缴纳的税款应该放在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借方,待该房地产项目完工后,汇算所得税时再转入所得税费用

    该用户从未签到

    12#
    发表于 2009-5-25 17:19:30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1# 的帖子

    我实际上认同2楼的观点,只是尚未找到依据.欢迎大家对此讨论!

    该用户从未签到

    11#
    发表于 2009-5-23 21:55:35 |只看该作者
    个人认为按二楼的处理方法是对的,期末肯定是要计入利润表'"所得税费用"的,欢迎大家讨论!!!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7-3-28 15:06
  • 签到天数: 38 天

    [LV.5]常住居民I

    10#
    发表于 2009-5-22 22:36:54 |只看该作者
    学习7楼的观点!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1-10-15 09:14
  • 签到天数: 2 天

    [LV.1]初来乍到

    9#
    发表于 2009-5-22 21:37:28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云上金顶 于 2009-5-22 00:06 发表
    我认为是在应交税费的借方理由是:如果放在利润表的所得费费用中.利润表不配比,因为利润表的的利润不含预计利润

    同意。

    该用户从未签到

    8#
    发表于 2009-5-22 13:08:09 |只看该作者

    回复 7# 的帖子

    此观点和较大多数是一致的,但也有人认为按应付税款法应放在利润表中所得税项目中,目前我就是找不得依据。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1-10-18 09:47
  •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7#
    发表于 2009-5-22 00:06:12 |只看该作者

    个人观点

    我认为是在应交税费的借方理由是:如果放在利润表的所得费费用中.利润表不配比,因为利润表的的利润不含预计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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