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会计网

标题: 印花税:有22种合同不需要贴花 [打印本页]

作者: 阿斯兰    时间: 2009-7-11 12:39
标题: 印花税:有22种合同不需要贴花
《印花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印花税只对税目税率表中列举的凭证和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征税。因此印花税的征收范围采用列举的方式,没有列举的合同或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不需要贴花,现对工作中常见的22种无须缴纳印花税的业务合同归纳总结,希望对纳税人有所帮助。  

1.  既有订单又有购销合同的,订单不贴花
  在购销活动中,有时供需双方只填制订单,不再签订购销合同,此时订单作为当事人之间建立供需关系、明确供需双方责任的业务凭证,根据国税函( 1997 ) 505 号文规定,该订单具有合同性质,需按照规定贴花。但在既有订单,又有购销合同情况下,只需就购销合同贴花,订单对外不再发生权利义务关系,仅用于企业内部备份存查,根据( 88 )国税地字第 025 号文规定,无需贴花。
  2.  非金融机构之间签订的借款合同
  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银行与其他金融组织和借款人所签订的借款合同需要缴纳印花税,和非金融性质的企业或个人签订的借款合同不需要缴纳印花税。企业向股东贷款是企业进行融资的常见方式,和股东所签订的借款合同,如果双方都不属于金融机构,无需贴花。
  3.  股权投资协议
  股权投资协议是投资各方在投资前签订的协议,只是一种投资的约定,不属于印花税征税范围,无需贴花。
  4.  继续使用已到期合同无需贴花
  企业所签订的已贴花合同到期,但因合同所载权利义务关系尚未履行完毕,需继续执行合同所载内容,即继续使用已到期合同,只要该合同所载内容和金额没有增加,无需再重新贴花。但如果合同所载内容和金额增加,或者就尚未履行完毕事项另签合同的,需要按照《印花税暂行条例》另行贴花。
  5.  委托代理合同
  代理单位和委托方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凡仅明确代理事项、权限和责任的,根据国税发 [1991] 第155 号文规定,不属于应税凭证,无需贴花。
  6.  货运代理企业和委托方签订的合同和开出的货物运输代理业专用发票
作者: 阿斯兰    时间: 2009-7-11 12:44
这个帖子大家一定要看看,避免缴纳很多冤枉税
作者: hrfoe    时间: 2009-7-11 13:06
标题: 这个要学习一下
这个要学习一下
转载请注明出自房地产会计网论坛 http://www.fdckj.com/,本贴地址:http://www.fdckj.com/thread-15400-1-1.html
作者: hjs666@sina.com    时间: 2009-7-11 13:20
继续使用已到期合同无需贴花
作者: 刘全    时间: 2009-7-11 14:15
这个帖子大家一定要看看,避免缴纳很多冤枉税

作者: 刘全    时间: 2009-7-11 14:21
这22种印花税不可能要交的,要好好记在脑子里呢,不然要多花钱呢
作者: 天上的鱼    时间: 2009-7-11 14:25
看看怎么样啊,哈哈哈好不好
作者: 非儿    时间: 2009-7-11 15:25
学习学习!!!!!!!!!
作者: 红茶屋    时间: 2009-7-11 15:34
看看,了解一下情况。
作者: 王泰    时间: 2009-7-11 15:40
回复一下省钱呢。
作者: 欧阳汀兰    时间: 2009-7-11 16:21
谢谢楼主!学习学习!
作者: 鲁国夫    时间: 2009-7-11 16:30
好东东,大家顶起来!
作者: zcfxing    时间: 2009-7-11 17:26
谢谢分享谢谢
作者: 谢镇    时间: 2009-7-11 19:36
ASL的帖子那是一定要顶的,因为不顶看不到,呵呵,回帖物有所值
作者: 不想醒    时间: 2009-7-11 20:43
太好了,省的交纳冤枉税
作者: 依猫    时间: 2009-7-11 21:20
学习了,非常好的帖子
作者: lq323cn    时间: 2009-7-12 09:10
这个要学习一下~~~~~·
作者: 冰会计    时间: 2009-7-12 10:40
印花税是小税,但税务局有个不成文的规矩:轻税重罚,因此,不能小看了。
作者: 冰会计    时间: 2009-7-12 10:44
印花税是小税,但税务局有个不成文的规矩:轻税重罚,因此,不能小看了。
作者: 曹军    时间: 2009-7-12 11:48
标题: 回复 1# 的帖子
看看!!!!!!!!!!!!!!!!!!
作者: yqz2925929    时间: 2009-7-12 14:47
不妨,学习一下!
作者: 谦虚学习    时间: 2009-7-12 14:50
好好学习,避免在以后的工作中出现类似的状况
作者: 百折不挠    时间: 2009-7-12 15:18
写的很具体,保存
作者: 我想学习    时间: 2009-7-12 15:22
标题: 回复 1# 的帖子
看看不需要贴花的合同有哪些
作者: 潜龙    时间: 2009-7-12 18:59
这个有点意义
作者: 同城51    时间: 2009-7-12 19:27
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作者: 孔明    时间: 2009-7-12 20:43
这个帖子大家一定要看看,避免缴纳很多冤枉税
转载请注明出自房地产会计网论坛 http://www.fdckj.com/,本贴地址:http://www.fdckj.com/thread-15400-1-1.html
作者: 东方春晓    时间: 2009-7-13 07:30
好的  真的好啊好哦学习哟ixia
作者: 我心飞翔    时间: 2009-7-13 08:02
印花税:有22种合同不需要贴花
转载请注明出自房地产会计网论坛 http://www.fdckj.com/,本贴地址:http://www.fdckj.com/thread-15400-1-1.html
作者: 哎哟喂    时间: 2009-7-13 08:26
为避免缴纳很多冤枉税必须得学习一下
作者: 会计专家    时间: 2009-7-13 08:40
好东西,学习一下
作者: 老年使者    时间: 2009-7-13 08:47
这个要学习一下
这个要学习一下
转载请注明出自房地产会计网论坛 http://www.fdckj.com/,本贴地址:http://www.fdckj.com/thread-15400-1-1.html
作者: 李心儿    时间: 2009-7-13 08:49
标题: 印花税
回复学习学习
作者: 胖猴猴    时间: 2009-7-13 10:36
一定要学习一下!
谢谢楼主!
作者: 凤宇    时间: 2009-7-13 10:54
列举得很细,值得学习。
作者: bjjoling    时间: 2009-7-13 11:11
标题: 这个帖子大家一定要看看,避免缴纳很多冤枉税
这个帖子大家一定要看看,避免缴纳很多冤枉税
作者: 可可熊    时间: 2009-7-13 14:13
标题: 不错
这个帖子大家一定要看看,避免缴纳很多冤枉税
转载请注明出自房地产会计网论坛 http://www.fdckj.com/,本贴地址:http://www.fdckj.com/thread-15400-1-1.html
作者: 何冬梅    时间: 2009-7-13 14:26
标题: 回复
看看,了解一下情况。
作者: 随风而舞    时间: 2009-7-13 14:58
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作者: 老羊羊羊    时间: 2009-7-13 15:13
标题: 这个要学习一下
这个要学习一下
作者: 飞扬的心    时间: 2009-7-13 17:14
呵呵,认真学习啦..........................
作者: 人鱼儿    时间: 2009-7-13 17:16
值得学习!值得学习!
作者: 杨豆豆    时间: 2009-7-13 17:26
标题: 回复
很好
作者: 少林旋风    时间: 2009-7-13 18:13
这个帖子大家一定要看看,避免缴纳很多冤枉税
转载请注明出自房地产会计网论坛 http://www.fdckj.com/,本贴地址:http://www.fdckj.com/thread-15400-1-1.html
作者: zxl800810    时间: 2009-7-13 20:29
需要学习 大幅度反对反对法
作者: 会计sj    时间: 2009-7-13 22:26
学习了,我好像多交了按照你说的
作者: 老玩家    时间: 2009-7-14 00:49
标题: 回复 1# 的帖子
往往往往往往往往往往往往
作者: 冷水洗头    时间: 2009-7-14 10:45
看看需要学习
作者: 踏沙行    时间: 2009-7-14 10:47
这个帖子大家一定要看看,避免缴纳很多冤枉税
作者: 古早人    时间: 2009-7-14 11:50
学习了,还真没细细考虑过这问题,谢谢
作者: cuicui302    时间: 2009-7-14 14:15
标题: 学习
一起学习@太好了
作者: 188fc    时间: 2009-7-14 14:17
学习学习!!!!!
作者: 羊城草上飞    时间: 2009-7-14 14:19
标题: 回复 1# 的帖子
好好学习!节省不必要的支出
作者: ygpjimei2009    时间: 2009-7-14 14:25
这个要学习一下
转载请注明出自房地产会计网论坛 http://www.fdckj.com/,本贴地址:http://www.fdckj.com/thread-15400-1-1.html
作者: cuicui302    时间: 2009-7-14 14:40
标题: 感谢贡献知识的同志
大家的知识点收集的真多,谢谢
作者: 海景花园用户    时间: 2009-7-14 15:21
印花税是小税,但税务局有个不成文的规矩:轻税重罚,因此,不能小看了。
作者: 开心快乐    时间: 2009-7-14 15:30
很有帮助,谢谢
作者: 海景花园用户    时间: 2009-7-14 15:40
印花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印花税只对税目税率表中列举的凭证和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征税。因此印花税的征收范围采用列举的方式,没有列举的合同或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不需要贴花,现对工作中常见的22种无须缴纳印花税的业务合同归纳总结,希望对纳税人有所帮助。  

1.  既有订单又有购销合同的,订单不贴花
  在购销活动中,有时供需双方只填制订单,不再签订购销合同,此时订单作为当事人之间建立供需关系、明确供需双方责任的业务凭证,根据国税函( 1997 ) 505 号文规定,该订单具有合同性质,需按照规定贴花。但在既有订单,又有购销合同情况下,只需就购销合同贴花,订单对外不再发生权利义务关系,仅用于企业内部备份存查,根据( 88 )国税地字第 025 号文规定,无需贴花。
  2.  非金融机构之间签订的借款合同
  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银行与其他金融组织和借款人所签订的借款合同需要缴纳印花税,和非金融性质的企业或个人签订的借款合同不需要缴纳印花税。企业向股东贷款是企业进行融资的常见方式,和股东所签订的借款合同,如果双方都不属于金融机构,无需贴花。
  3.  股权投资协议
  股权投资协议是投资各方在投资前签订的协议,只是一种投资的约定,不属于印花税征税范围,无需贴花。
  4.  继续使用已到期合同无需贴花
  企业所签订的已贴花合同到期,但因合同所载权利义务关系尚未履行完毕,需继续执行合同所载内容,即继续使用已到期合同,只要该合同所载内容和金额没有增加,无需再重新贴花。但如果合同所载内容和金额增加,或者就尚未履行完毕事项另签合同的,需要按照《印花税暂行条例》另行贴花。
  5.  委托代理合同
  代理单位和委托方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凡仅明确代理事项、权限和责任的,根据国税发 [1991] 第155 号文规定,不属于应税凭证,无需贴花。
  6.  货运代理企业和委托方签订的合同和开出的货物运输代理业专用发票*** Hidden to visitors
作者: 橙子    时间: 2009-7-14 15:48
学习学习!
作者: 罗小满    时间: 2009-7-14 16:11
看看怎么样啊,哈哈哈好不好
作者: zhengqing    时间: 2009-7-14 17:49
看看怎么样啊,哈哈哈好不好
作者: happy6868    时间: 2009-7-14 22:06
看看,学习学习,进步进步
作者: 狂奔的蜗牛    时间: 2009-7-15 10:58
学习学习.......
作者: 索菲    时间: 2009-7-15 11:15
:L 学习学习
作者: 浪漫樱花    时间: 2009-7-15 11:48
看看看看看看学学学学
作者: 老边    时间: 2009-7-15 12:13
标题: 回复 1# 的帖子
我也想看看,学习了
作者: 老边    时间: 2009-7-15 12:17
标题: 回复 2# 的帖子
真的挺好的,值得学习呀
作者: 春风杨柳    时间: 2009-7-15 12:34
何乐而不为?
作者: 湘水百合    时间: 2009-7-15 13:30
标题: 学习学习
学习学习 呵呵
作者: ahut_21    时间: 2009-7-15 14:49
这可以关系到钱呢~~赶紧学习~
作者: 王景步    时间: 2009-7-15 15:29
学习,了解! 谢谢
作者: 小彦    时间: 2009-7-15 15:51
想看完整版哟,来学习的
作者: 东华置业    时间: 2009-7-15 16:25
这个帖子大家一定要看看,避免缴纳很多冤枉税
  
作者: 东华置业    时间: 2009-7-15 16:32
业精于勤而荒于嬉。
作者: 东华置业    时间: 2009-7-15 16:33
与成功者同行,择善而从,不善而改。
作者: 合肥房地产    时间: 2009-7-15 16:34
标题: 学习印花税知识
印花税,应该仔细学细一下
作者: 不甘落后    时间: 2009-7-15 17:38
好好学习,天天向上!回复过了,怎么看不到?
作者: 捷步    时间: 2009-7-16 09:32
好好,看看,学习学习
作者: 林西    时间: 2009-7-16 10:06
不得不学的好东西,谢谢楼主
作者: 大鳄浮头    时间: 2009-7-16 10:14
新人学习学习
作者: 威海本溪人    时间: 2009-7-16 10:23
看看
作者: 威海本溪人    时间: 2009-7-16 10:24
不错,辛苦版主了
作者: 彭美    时间: 2009-7-16 10:55
仔细看一下
作者: 彭美    时间: 2009-7-16 10:59
仔细看看,避免重复缴税iiiii
作者: 脉脉    时间: 2009-7-16 11:08
学习一下,请多多指教
作者: 心香淡淡    时间: 2009-7-16 11:25
好东西一起学习
作者: 指间沙    时间: 2009-7-16 11:41
很好的一个总结,谢楼主了
作者: yll992    时间: 2009-7-16 13:28
这个真不错!~
作者: 小白米_展    时间: 2009-7-16 13:32
标题: 学习
值得学习阿。。。谢谢楼主拉
作者: 大龙    时间: 2009-7-16 14:38
有点纳闷了,关联企业之间的借款不是也需要贴花马??
作者: 刘多多    时间: 2009-7-16 15:20
henxiangxuexiyixia
作者: 张一鸿    时间: 2009-7-16 22:34
感谢无私分享,非常实用的资料。谢了
作者: czcz009    时间: 2009-7-16 23:27
学习学习,谢谢楼主了
作者: 恺撒    时间: 2009-7-17 09:55
看看是否全面,还有谁来补充。
作者: augusts    时间: 2009-7-17 10:41
好东西,看一看,瞧一瞧
作者: 小顿顿    时间: 2009-7-17 11:42
谢谢楼主指点哦
作者: ZHOUYUE    时间: 2009-7-17 11:57
学习学习,谢谢楼主了
作者: 易水寒    时间: 2009-7-17 15:37
看个帖子也要这么麻烦
作者: 深圳胖子    时间: 2009-7-17 16:14
印花税很多时候都忽略了,是应该学习一下。。。
作者: 桑果果    时间: 2009-7-17 16:20
赶紧学习学习,每个公司都用得上,好资料




欢迎光临 房地产会计网 (https://www.fdckj.com/) Powered by Discuz! X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