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列入中央和各级地方本年基本建设计划的建设项目,以及虽未列入本年基本建设计划、但使用以前年度基建计划内结转投资(包括利用基建设备材料)在本年继续施工的建设项目;(2)本年基本建设计划内投资与更新改造计划内投资结合安排的新建项目和新增生产能力(或工程效益)达到大中型项目标准的扩建项目,以及为改变生产力布局而进行的全厂性迁建项目;(3)国有单位既未列入基建计划,也未列入更新改造计划的总投资在5万元以上的新建、扩建、恢复项目和为改变生产力布局而进行的全厂性迁建项目,以及行政、事业单位增建业务用房和行政单位增建生活福利设施的项目。
1)列入中央和各级地方本年更新改造计划的项目和虽未列入本年更新改造计划,但使用上年更新改造计划内结转的投资在本年继续施工的项目;(2)本年更新改造计划内投资与基本建设计划内投资结合安排的对企、事业单位原有设施进行技术改造或更新的项目,和增建主要生产车间、分厂等其新增生产能力(或工程效益)未达到大中型项目标准的项目,以及由于城市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的需要而进行的迁建工作;(3)国有企、事业单位既未列入基建计划也未列入更新改造计划,总投资在家万元以上的属于改建或更新改造性质的项目,以入由于城市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的需要的进行的迁建工程。
1)生产法(或称部门法),是从各部门的总产值(收入)中减去中间产品和劳务消耗,得出增加值。各部门增加值的总和就是国民生产总值;(2)支出法(或称最终产品法),即个人消费支出+政府消费支出+国内资产形成总额(包括固定资本形成和库存净增或净减)+出口与进口的差额;(3)收入法(或称分配法),是将国民生产总值看作为各种生产要素(资本、土地、劳动)所创造的增加价值总额。因此,它要以工资、利息、租金、利润、资本消耗、间接税净额(即间接税减政府补贴)等形式,在各种生产要素中间进行分配。这样,将全国各部门(物质生产部门和非物质生产部门)的上述各个项目加以汇总,即可计算出国民生总值。
1)生产过程中消耗掉的生产资料转移价值(物质消耗c);(2)劳动者新创造的价值,其中包括相当于劳动报酬的那部分必要产品价值(v)和为社会创造的剩余产品的价值(m)。
1)反映复杂经济现象各构成因素的总变动;(2)分析社会经济现象总变动中各因素变动的影响;(3)研究总平均指标变动中各组标志水平和总体结构变动的作用。指数按其反映的对象范围不同,分为个体指数和总指数。前者是反映个体经济现象变动的相对数。如个别产品的物量指数、个别商品的价格指数等。后者是表明全部经济现象变动的相对数。如工业总产量指数、消费品零售物价总指数等。总指数的计算形式有两种,即综合指数和平均数形式的指数。通过综合两个总量指标对比计算出来的指数称为综合指数,它是总指数的基本形式;后者是前者的变形。
1)凡产品比较单一的行业,以产品生产能力作为划分大、中、小型的标准;生产多种产品的企业,以其主要产品的生产能力来划分。如电力、原煤、石油、钢铁、有色金属、硫酸、烧碱、合成氨、汽车、拖拉机、水泥、平板玻璃、纺织、造纸、制糖、手表、缝纫机、自行车等;(2)凡产品种类繁多,难以按生产能力划分的,则以固定资产原值作为划分标准。 | 欢迎光临 房地产会计网 (https://www.fdckj.com/) | Powered by Discuz! X3.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