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会计网
标题:
关于土地增值税筹划中如何分类核算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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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攀之峰
时间:
2008-11-5 16:06
标题:
关于土地增值税筹划中如何分类核算的问题?
有个问题想请教大家一下,一个项目有商铺也有普通住宅,在成本核算上所有支出全部计入开发成本中的,那么在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时,我想分开,那么财务上如何处理才能是分开核算的呢?
比如说,普通住宅有8000平米,商铺有2000平米,那么,开发成本有10000元,我按他们的建筑面积比例分摊出来,结转到:借:开发产品-普通住宅8000,
开发产品-商铺2000,
贷:开发产品
是不是这样?
作者:
lxb
时间:
2008-11-5 19:01
应该从开发成本科目直接转吧?
作者:
八月桂花香
时间:
2008-11-5 23:15
一开始就要按成本计算对象分开核算的。
作者:
攀之峰
时间:
2008-11-6 15:03
分录写错了,应该是:借:开发产品-普通住宅8000,
开发产品-商铺2000,
贷:开发成本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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