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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贴] 个税可以税前列支?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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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发表于 2018-10-19 10:29:19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个人所得税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可否税前列支呢?答案是绝对不可以。
    从税法原理上说,企业所得税税前可以扣除的项目必须符合一个条件:企业的该项支出与企业的经营相关并且与收入配比,但个税显然不符合这个条件,因为工资薪金是不含税工资薪金加扣缴的个税,如果再单独作为企业管理费列支则属于重复扣除。
    所以,企业为员工代扣代缴的个税,并不属于企业的支出,是员工自己应该承担的纳税义务,而企业只是作为代扣代缴义务人代为扣缴,不得在税前列支;
    其次,如果是企业为雇员负担的个人所得税,应属于工资薪金的一部分,不论你计算多么繁琐,记账的过程多么合理,都不得税前扣除。 最后,雇主为雇员负担的全年一次性奖金,也属于个人工资薪金收入,不得税前扣除。 【文件链接】1、《关于雇主为雇员承担全年一次性奖金部分税款有关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问题的公告》公告2011年第28号第四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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