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的每日心情 | 开心 2011-10-20 13:53 |
|---|
签到天数: 3 天 [LV.2]偶尔看看I
|
|
1990年5月19日国务院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对国有划拨土地使用制度,进行了一些改革,确立了土地有偿出让和行政划拨并存的双轨制度,用地单位或个人以有偿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是一项独立的财产权,可以转让、出租、抵押,而以行政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作为土地使用者每年需交纳土地使用税,并对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出租、抵押规定了严格的限制条件,只有符合一定条件的情况下,才可以转让、出租、抵押。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