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的每日心情 | 奋斗 2017-3-7 08: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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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到天数: 21 天 [LV.4]偶尔看看I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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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各位大虾:
我单位接受土地中心委托,带资进行土地开发,支付了相关土地开发补偿费,包括:征地安置费、拆迁费、拆除清理费、土地凭证费及七通一平市政建设费。另,土地中心合理估计开发补偿费额的2%作为我单位收益,待该宗地上市摘牌后,摘牌公司支付地价款给土地中心,我单位收到土地中心划拨的原代付各项开发补偿费,请问:
1、我单位收到土地中心拨付的开发补偿费后,营业税税基怎么确定?营业税怎么交?
2、如果事前可以筹划,需要怎么操作?
3、如果中标公司是我单位关联公司,是否有更好的筹划方法?具体做法?
谢了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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