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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关于福利费账务处理 [复制链接]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4-9-29 15:23
  • 签到天数: 97 天

    [LV.6]常住居民II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3-8-8 10:30:42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从2007年起就不用计提了,以后按照职工福利费用实际使用情况直接计入当期费用,只不过在年终进行所得税汇算清缴的时候,实际允许抵扣的福利费上限为工资总额的14%,超出部分作为纳税调增项增加当年应纳税所得额。  后附:财政部:关于实施修订后的《企业财务通则》有关问题的通知  为了贯彻实施修订后的《企业财务通则》(财政部令第41号),做好企业新旧财务制度的转换工作,推进企业财务制度的改革,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关于职工福利费财务制度改革的衔接问题  修订后的《企业财务通则》实施后,企业不再按照工资总额14%计提职工福利费,2007年已经计提的职工福利费应当予以冲回。截至2006年12月31 日,应付福利费账面余额(不含外商投资企业从税后利润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及奖励基金余额)区别以下情况处理,上市公司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一)余额为赤字的,转入2007年年初未分配利润,由此造成年初未分配利润出现负数的,依次以任意公积金和法定公积金弥补,仍不足弥补的,以2007年及以后年度实现的净利润弥补。  (二)余额为结余的,继续按照原有规定使用,待结余使用完毕后,再按照修订后的《企业财务通则》执行。如果企业实行公司制改建或者产权转让,则应当按照《财政部关于<公司制改建有关国有资本管理与财务处理的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企[2005]12号)转增资本公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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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鼎财税

  • TA的每日心情
    擦汗
    2019-10-12 14:27
  • 签到天数: 284 天

    [LV.8]以坛为家I

    2#
    发表于 2013-8-8 17:28:11 |只看该作者
    看看了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9-2-24 12:46
  • 签到天数: 132 天

    [LV.7]常住居民III

    3#
    发表于 2014-3-15 16:02:11 |只看该作者
    好资料,谢谢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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