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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税处理要准确把握三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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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朵朵爸
时间:
2009-9-1 06:06
标题:
土地使用税处理要准确把握三要素
2006年11月,某省国土厅批准了某市用地申请方案,同意该市将轮窑村的12.8公顷集体农用地(其中耕地12.4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征收为国有;12月12日,该市国土局挂牌出让其中甲地块(12.8公顷);12月20日,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称A公司)竞拍成功并与国土局签订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约定,A公司在1个月内缴清出让金,国土局“同意在受让人付清挂牌成交价款后向受让人交付净地”;A公司在2007年10月7日才交清出让金,10月24日,国土局向A公司移交了甲地块(非净地)并签署了交接书;2007年11月4日,国土局向A公司颁发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另外,2006年8月出具的《建设项目用地勘测定界成果报告书》标明,甲地块耕地面积12.4公顷;B公司按12.4公顷的耕地面积在2007年1月缴纳了耕地占用税,A、B公司没有经济关系,现主要就甲地块的土地使用税缴纳问题展开讨论。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规定:征用的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1年时开始缴纳土地使用税;征用的非耕地,自批准征用次月起缴纳土地使用税。正确执行这个政策,需弄清三个关键点,一是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二是耕地与非耕地,三是批准征用之日。
关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作者:
hjs666@sina.com
时间:
2009-9-1 07:55
学习下。
作者:
hjs666@sina.com
时间:
2009-9-1 08:01
分析得很入情入理,比较深刻。
作者:
wangmin07
时间:
2009-9-1 09:50
我要学习,
作者:
海景花园用户
时间:
2009-9-1 10:37
好好学习学习,谢谢楼主
作者:
我想学习
时间:
2009-9-1 16:56
标题:
回复 1# 的帖子
:回复学习学习
作者:
昔日重现
时间:
2009-9-27 11:20
学习一下,3个时间如何正确看待
作者:
四川成都
时间:
2009-10-8 00:27
楼主辛苦了,谢谢分享
作者:
冷月无声
时间:
2009-10-8 10:36
学习会计,好工作,忠于公司忠于老板。
作者:
王景步
时间:
2009-10-8 11:50
学习学习,谢谢!
作者:
后杰
时间:
2012-3-8 09:39
把握准确
作者:
风云岁月
时间:
2012-3-10 20:47
此文的出处在哪里?
作者:
dekhtk
时间:
2012-3-12 16:04
泶泶泶泶泶
作者:
nkk777
时间:
2012-3-13 15:22
这是个很实际的例子,学习一下!
作者:
土与金子
时间:
2012-3-13 15:36
看看楼主怎么写的
作者:
渴望学习
时间:
2012-3-13 15:40
学习一下!!
作者:
nicolas
时间:
2012-3-13 16:35
看看怎么说的
作者:
胡柯淓
时间:
2012-7-23 15:35
多学习,提高税务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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