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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 不动产发票能否开具红字发票? [复制链接]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7-2-13 16:17
  • 签到天数: 39 天

    [LV.5]常住居民I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0-2-20 19:45:38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不动产发票是不是不能开红字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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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鼎财税

  • TA的每日心情
    擦汗
    2017-9-30 09:09
  • 签到天数: 14 天

    [LV.3]偶尔看看II

    2#
    发表于 2010-2-20 19:57:47 |只看该作者
    国家税务总局决定从2007年2月1日起,统一使用新版《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以下简称《不动产发票》)和新版《建筑业统一发票》(以下简称《建筑业发票》)。现就有关问题明确如下:凡从事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在销售不动产收取款项时,必须开具税务机关统一印制的《不动产发票》;凡从事建筑业应税劳务的单位和个人在收取工程(结算)款项时,必须开具税务机关统一印制的《建筑业发票》。《不动产发票》和《建筑业发票》按照使用对象不同分为自开和Dai.开两种。自开发票由自开票纳税人领购和开具;Dai.开发票由税务机关Dai.开,税务机关以外的其他单位不得Dai.开《不动产发票》。
      发票开具要求:
    1、《不动产发票》和《建筑业发票》应使用计算机开具。
    2、凡按规定确定为自开票纳税人的,应在不动产所在地和建筑业劳务发生地开具《不动产发票》、《建筑业发票》;凡按规定确定为Dai.开票纳税人的,应在不动产所在地和建筑业劳务发生地,由其主管税务机关Dai.开《不动产发票》、《建筑业发票》。
      3、需要开“红字”发票的,应在销售金额合计的大写金额第一字前加“负数”字,在小写金额前加“-”号。在开具红字发票前,收回已开出《不动产发票》、《建筑业发票》的发票联,全部联次监制章部位做剪口处理。
    4、各地新版《建筑业发票》和《不动产发票》启用后,旧版《建筑业发票》和《不动产发票》停止使用。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7-2-13 16:17
  • 签到天数: 39 天

    [LV.5]常住居民I

    3#
    发表于 2010-2-20 20:31:41 |只看该作者
    但是,当地的专管员说不得开红字发票.退房时收回发票作废。郁闷。

  • TA的每日心情
    擦汗
    2017-9-30 09:09
  • 签到天数: 14 天

    [LV.3]偶尔看看II

    4#
    发表于 2010-2-20 20:47:35 |只看该作者
    一般我们在实际处理时也不太会开红字发票的

    向客户收回后作为凭证的附件来处理就可以了,直接冲减预收账款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3-6-19 10:40
  • 签到天数: 132 天

    [LV.7]常住居民III

    5#
    发表于 2010-2-20 21:05:00 |只看该作者
    学习了,谢谢分享。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7-2-13 16:17
  • 签到天数: 39 天

    [LV.5]常住居民I

    6#
    发表于 2010-2-22 09:05:17 |只看该作者
    谢谢你对我工作的支持,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7-2-13 16:17
  • 签到天数: 39 天

    [LV.5]常住居民I

    7#
    发表于 2010-2-22 09:49:07 |只看该作者
    请问无敌,我公司是去年成立的地产公司,在2009年有预收款收入,2010年做所得税年终汇算时,业务费,广告费,捐赠能否从预计利润中扣除?

  • TA的每日心情
    郁闷
    2015-3-19 14:20
  • 签到天数: 47 天

    [LV.5]常住居民I

    8#
    发表于 2010-2-24 20:09:01 |只看该作者
    应该开红字的,不然你累计开出的发票金额和账面金额就对不上了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12-3-13 16:17
  • 签到天数: 4 天

    [LV.2]偶尔看看I

    9#
    发表于 2011-12-26 12:03:39 |只看该作者
    各地情况是否不一咯,让人晕!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3-5-25 15:06
  • 签到天数: 86 天

    [LV.6]常住居民II

    10#
    发表于 2011-12-26 14:14:10 |只看该作者
    2楼讲的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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