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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 房地产公司代收的费用是否该缴纳营业税? [复制链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3-11-28 10:15
  • 签到天数: 85 天

    [LV.6]常住居民II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09-7-11 11:23:05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前几天有个朋友问道了相同的问题,也是关于垃圾清运费的!! 

    问: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在楼盘开盘后向业主收取了一定的垃圾清运费,收取后转交行政综合执法局,属于行政事业性收费,请问这部分代收款项是否需要缴纳营业税?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纳税人的营业额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所称价外费用包括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罚息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但不包括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代为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

      (一)由国务院或者财政部批准设立的政府性基金,由国务院或者省级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二)收取时开具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印制的财政票据;(这一点和31号文是相符的)

      (三)所收款项全额上缴财政。

      因此,如果房地产开发企业代收的行政事业收费不同时符合上述三个条件,均应当并入销售不动产的营业额缴纳营业税。同时符合三个条件,不属于条例所称价外费用,不缴纳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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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鼎财税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4-3-4 10:08
  • 签到天数: 2126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2#
    发表于 2009-7-11 11:37:49 |只看该作者
    同意版主的观点。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5-7-25 10:15
  • 签到天数: 23 天

    [LV.4]偶尔看看III

    3#
    发表于 2009-7-11 12:13:28 |只看该作者
    我的观点:如直接开具行政事业性收据应不缴营业税。

    该用户从未签到

    4#
    发表于 2009-7-11 16:10:59 |只看该作者
    不过经常是市里面的什么部门让代收费用,所以说啊,开发商做不得好人啊。

    该用户从未签到

    5#
    发表于 2009-7-13 16:52:36 |只看该作者
    三人行,必有我师焉。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5-6-1 21:28
  • 签到天数: 23 天

    [LV.4]偶尔看看III

    6#
    发表于 2009-7-14 16:06:10 |只看该作者
    房地产企业代收代付的物业维修基金是否应并计收入缴纳所得税????

    该用户从未签到

    7#
    发表于 2009-7-31 11:17:50 |只看该作者
    如交由物业代收是否就不用缴纳了呢

    该用户从未签到

    8#
    发表于 2009-8-1 15:27:23 |只看该作者
    挺好 不用收费了 。。。

    该用户从未签到

    9#
    发表于 2009-8-13 09:42:19 |只看该作者
    交物业代收就不缴营业税

    该用户从未签到

    10#
    发表于 2009-8-26 16:19:29 |只看该作者
    代收费不交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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