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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 土地增值税清算程序与清算方法   [复制链接]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7-9-28 08:55
  • 签到天数: 91 天

    [LV.6]常住居民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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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发表于 2011-5-2 20:41:20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从国家税务总局近期的一些文件可以看出,财政部、税务总局已经决心对开征多年的土地增值税进行清算。房地产开发企业对具备清算条件的开发项目正着手进行清算前的准备工作。但是,由于多年来土地增值税只预征没清算,大家都在探讨该税种的清算方法,为此,结合本人在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中的体会,提出土地增值税清算程序与清算方法,抛砖引玉,与大家商榷。
    一、
    土地增值税的清算程序
    土地增值税的清算程序大体分为六步:
    1.清算前的准备工作;
    2.清算项目收入总额的计算及《土地增值税清算项目销售收入汇总表》的编制;
    3.扣除项目金额的计算及《扣除项目成本费用计算表》的编制;
    4.土地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及《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编制;
    5.土地增值税的审计鉴证;
    6.土地增值税的申请清算。
    二、清算前的准备工作

    土地增值税的清算,包含的时间范围比较长,清算涵盖的内容比较宽,而且,对清算涉及的原始凭证要求严格,没有凭证不得扣除。这就要求纳税人从清算的依据,到将来提供的清算资料都需要做充分的准备。大体包括:
    (一)清算
    范围的界定:
    1.明确清算项目及其范围。
    2.正确划分清算项目与非清算项目的
    收入和支出。
    3.正确划分
    清算面积和非清算面积(待售面积)。
    4.按照当地省级人民政府制定的“
    普通标准住宅”标准,正确划分清算项目中普通住宅与非普通住宅的收入和支出。
    5.正确划分不同时期的开发项目,对于
    分期开发的项目,以分期开发项目为单位进行清算(或以《土地增值税项目登记表》为依据)。
    6.正确划分
    征税项目与免税项目,防止混淆两者的界限。
    7.明确清算项目的
    起止日期。
    (二)应当
    搜集、整理如下资料:
    1.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凭证、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或转让合同。
    2.开发项目
    工程建设发包合同、工程决算书及其价款结算单、发票等。  
    3.银行
    借款合同及借款计息清单。
    4.转让房地产项目
    成本费用账簿、分期开发分摊依据,与成本和费用有关的其他证明资料。  
    5.无偿移交给政府、公共事业单位用于非营利性社会公共事业的
    交接凭证。
    6.与转让房地产收入有关的其他证明资料,为编制
    《房产销售收入统计表》做准备。
    7.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
    完税凭证,为编制分税种的《缴纳税款统计表》准备资料。  
    8.项目
    竣工决算报表和有关账簿。
    9.土地增值税纳税
    (预缴)申报表及完税凭证。
    10.与土地增值税清算有关的其他证明资料。
    三、清算项目销售收入的计算

    (一)商品房销售
    合同与销售发票核对,特别要注意合同面积和实测面积。
    (二)销售
    发票与“主营业务收入”明细账、总账的核对。
    (三)正确划分
    预售收入与销售收入,并与《预售收入备查簿》核对,防止影响清算数据的准确性。
    (四)将开发的房地产用于职工福利、奖励、对外投资、分配给股东或投资人、抵偿债务、换取其他单位和个人的非货币性资产等,发生所有权转移时应当做视同销售房地产处理,编制《开发产品
    视同销售明细表》。
    (五)复核
    销售退回、折扣销售与销售折让业务相关手续是否符合规定,折扣与折让的计算和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六)复查“
    预收账款”、“其他应付款”有无应结未结收入的业务。
    (七)
    分房产类别编制《土地增值税清算项目销售收入汇总表》。
    四、扣除项目的计算
    (一)扣除项目计算的程序
    1.计算扣除项目之前,应复核“开发成本”成本
    项目的划分是否符合税法的规定,如果有差异,应按照税法要求加以调整。
    2.检查扣除项目的
    记录、归集是否正确,是否取得合法、有效的凭证,会计及税务处理是否正确;如果没有合法凭证应提请公司补齐有关凭证。
    3. 对“开发成本”、“开发产品”总账、明细账进行核对。
    4.计算清算项目的《开发产品成本明细表》。
    5.编制清算面积的《扣除项目成本费用计算表》。
    (二)成本项目计算要点
    1.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金额。
    (1)原始凭证审核,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金额是否获取合法有效的凭证,口径是否一致。
    (2)如果同一土地有多个开发项目,审核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金额的分配比中有没有关联方或关联项目的费用、有没有期间费用、有没有预提费用。
    2.土地征用及拆迁费。
    (1)审核支付给个人的拆迁补偿款所需的拆迁(回迁)合同和拆迁补偿花名册,并与相关账目核对。
    (2)拆迁费有无合法凭证。
    (3)动迁还建的开发产品是否做拆迁和销售两项业务进行处理。
    (4)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分期开发土地费用的分摊是否合理。
    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金额的分摊方法是:
    纳税人成片受让土地使用权后,分期分批开发,转让房地产的,其扣除项目金额的确定,可按转让土地使用权的面积占总面积的比例计算分摊,或按建筑面积计算分摊,也可按税务机关确认的其他方式计算分摊。
    ①转让土地使用权时土地费用的分摊:
    土地使用权扣除项目金额=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转让土地使用权面积÷总面积)
    ②转让房地产时土地费用按建筑面积分摊:
    土地使用权扣除项目金额=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转让建筑面积÷建筑总面积)
    3.前期工程费。
    (1)开支范围是否属于前期工程费,有无乱摊费用情况。
    (2)费用支出的原始凭证是否符合规定。
    4.建筑安装工程费。
    (1)自营方式:审核施工所发生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其他直接费和管理费支出是否取得合法有效的凭证,会计处理是否符合规定。
    (2)出包方式:审核工程
    发包合同、工程决算书、发票及账务处理是否符合规定。
    (3)甲供材料的核算:甲方采购材料是否取得合法有效的凭证,增值税额是否计入材料成本,出入库手续是否完备。
    5.基础设施费和公共配套设施费的审查与核算。
    (1)审核各项基础设施费和公共配套设施费用是否取得合法有效的凭证。基础设施费和公共配套设施费的核算范围是否符合税法的规定,有无把开发企业自用或经营性的开发产品计入公共配套设施费的情况。
    (2)如果有多个开发项目,基础设施费和公共配套设施费用是否分项目核算,是否将应记入其他项目的费用记入了清算项目。
    (3)审核各项基础设施费和公共配套设施费用是否含有其他项目的费用。
    (4)审核各项基础设施费和公共配套设施费用是否含有以明显不合理的金额开具的各类凭证。
    (5)审核是否将期间费用记入基础设施费和公共配套设施费用。
    (6)审核有无预提的基础设施费和公共配套设施费用。
    (7)获取项目概预算资料,比较、分析概预算费用与实际费用是否存在明显异常。
    (8)审核基础设施费和公共配套设施应负担各项开发成本是否已经按规定分摊。
    (9)各项基础设施费和公共配套设施费的分摊是否符合有关税收规定。分摊方法如下:基础设施费和公共配套设施费用按可售面积分摊:
    属于多个房地产项目共同的成本费用,应按清算项目可售建筑面积占多个项目可售总建筑面积的比例或其他合理的方法,计算确定清算项目的扣除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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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13-11-21 13:20
  • 签到天数: 21 天

    [LV.4]偶尔看看III

    2#
    发表于 2011-5-2 21:58:09 |只看该作者
    学习学习先。。。。。。

    该用户从未签到

    3#
    发表于 2011-5-2 22:03:23 |只看该作者
    看那卡可能呢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4-10-13 15:35
  • 签到天数: 32 天

    [LV.5]常住居民I

    4#
    发表于 2011-5-4 13:49:39 |只看该作者
    内容不错,土地增值税清算程序很详细,收藏了

    该用户从未签到

    5#
    发表于 2011-5-4 14:43:29 |只看该作者
    过来学习的。

  • TA的每日心情
    郁闷
    2014-1-7 14:13
  • 签到天数: 40 天

    [LV.5]常住居民I

    6#
    发表于 2011-5-4 15:24:56 |只看该作者

    没做过清算,正好学习

    没做过清算,正好学习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5-8-1 11:08
  • 签到天数: 578 天

    [LV.9]以坛为家II

    7#
    发表于 2011-5-4 15:42:28 |只看该作者

    顶

    精华,顶,太好了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3-4-28 15:52
  • 签到天数: 4 天

    [LV.2]偶尔看看I

    8#
    发表于 2011-5-4 16:15:44 |只看该作者
    真好真好真好

    该用户从未签到

    9#
    发表于 2011-5-4 16:35:10 |只看该作者
    值得学习学习。

    该用户从未签到

    10#
    发表于 2011-5-4 16:42:36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 的帖子

    好好好
    太 好了
    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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