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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讨论] 职工福利费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复制链接]

  • TA的每日心情
    郁闷
    2015-12-2 12:58
  • 签到天数: 38 天

    [LV.5]常住居民I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1-8-2 17:07:48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1、税法将通讯补贴排除在职工福利费范围之外.
    财企[2009]242
        二、企业为职工提供的交通、住房、通讯待遇,已经实行货币化改革的,按月按标准发放或支付的住房补贴、交通补贴或者车改补贴、通讯补贴,应当纳入职工工资总额,不再纳入职工福利费管理;尚未实行货币化改革的,企业发生的相关支出作为职工福利费管理,但根据国家有关企业住房制度改革政策的统一规定,不得再为职工购建住房
        企业给职工发放的节日补助、未统一供餐而按月发放的午餐费补贴,应当纳入工资总额管理。   
    国税函[2009]3号文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供暖费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困难补贴、救济费、职工食堂经费补贴、职工交通补贴
       
        税法 将通讯补贴排除在职工福利费范围之外,并且不区分是否实行货币化改革,将企业为职工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统统作为职工福利费处理。
    国税函〔2009〕3号文对允许在税前扣除的福利费支出范围做了列举,不在列举范围的福利费支出,即使按照财务会计制度规定计入了福利费,也不允许作为福利支出作税务处理,这些支出应就其支出的性质,依据当地企业所得税政策规定判断是否允许在税前扣除。
    有些地方(例如北京)规定个人报销的通讯费,其通讯工具的所有者为个人,发生的通讯费无法分清是用于个人使用还是用于企业经营,不能判断其支出是否与企业的收入有关,因此应作为与企业收入无关的支出,不予从税前扣除;有些地方(例如天津)则规定:企业支付与其经营活动有直接关系职工的办公通讯费用,暂按每人每月不超过300元标准,凭合法凭证在企业所得税前据实扣除。


    2、旅游费无论会计还是税法不可以在福利费列支。
       国税函〔2009〕3号对允许在税前扣除的福利费支出范围做了列举,旅游费不在列举范围;企业财务通则财政部令第41号规定:
    第四十六条的规定,企业不得承担属于个人的下列支出:
    (一)娱乐、健身、旅游、招待、购物、馈赠等支出。
    (二)购买商业保险、证券、股权、收藏品等支出。
    (三)个人行为导致的罚款、赔偿等支出。
    (四)购买住房、支付物业管理费等支出。
    (五)应由个人承担的其他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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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鼎财税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3-3-15 08:59
  • 签到天数: 5 天

    [LV.2]偶尔看看I

    2#
    发表于 2011-8-2 17:41:25 |只看该作者
    谢谢楼主的分享,学习中,以为以后能多发点供大家学习。

  • TA的每日心情
    擦汗
    2013-8-21 21:15
  • 签到天数: 179 天

    [LV.7]常住居民III

    3#
    发表于 2011-8-2 19:55:15 |只看该作者
    学习了,感谢分享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2-9-21 10:46
  • 签到天数: 12 天

    [LV.3]偶尔看看II

    4#
    发表于 2011-8-2 21:23:35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 的帖子

    好东西啊,看后收藏

    该用户从未签到

    5#
    发表于 2011-8-2 21:34:41 |只看该作者
    感谢狂人,实用的帖子,顶!

    该用户从未签到

    6#
    发表于 2011-8-17 11:44:04 |只看该作者
    学习了,谢谢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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