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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急急急!个人竞拍土地由公司开发要交什么税费? [打印本页]

作者: 清清小草    时间: 2011-4-29 15:47
标题: 急急急!个人竞拍土地由公司开发要交什么税费?
各位前辈们,张三于2010年7月以个人的名义竞拍到一块土地,2010年8月,张三成立了一家甲房地产公司,张

三是法人,准备开发经营这块土地,请问竞拍到土地时,应该要缴纳什么税费?

            现在由甲房地产公司来开发经营存不存在个人转给公司这个过程?国土证会办成谁的名字?需要缴纳什么税费呢?
             急急急!请大家踊跃帮忙!感激不尽!
作者: 蓝色妖鼠_2010    时间: 2011-4-29 16:48
如果发票已经是个人姓名的话,那就算二次转让了!需要交营业税及附加,所得税、土地增值税等;如果还没开发票,则可以操作一下,把名字写成公司的,国土证自然也就是公司户头了!
作者: 银河飞雪    时间: 2011-4-29 20:15
这样的情况可以和国土部分协商的,签订补充协议,更改土地受让方主体

杭州的规定是只要竞拍土地的时候进行说明,以后开发项目了需单独注册成立项目公司,这样就不算是土地转让
作者: 清清小草    时间: 2011-5-4 09:22
谢谢大家,飞雪,你的说法,我们做了,公司是按国土局的规定签订了变更协议:由个人转为公司,现在当地贵阳税务局没有见过这种事情,不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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