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会计网
标题:
房地产企业自购电缆后本公司电工完**户工程属甲供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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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小英子子
时间:
2010-11-1 16:51
标题:
房地产企业自购电缆后本公司电工完**户工程属甲供材吗?
请教:本公司是房地产开发企业,自已购买电缆,自己公司的电工将电由供电局接口处接到各户门口,属甲供材吗?如属于,缴交建筑安装业的营业税的申报金额就是购电缆的销售发票金额吗?如不属于,可凭销售发票直接入开发成本吗?谢谢回答!
作者:
haier163
时间:
2010-11-1 18:15
好像不行的。
作者:
天地一沙鸥
时间:
2010-11-1 19:32
我认为这不是“甲供材料"的范围,所谓的甲供材料是建设方和施工方之间材料供应、管理和核算的一种方法,即:房地产开发商在进行施工招投标与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合同时,开发方为甲方,合同中规定该工程项目中所使用的主要材料由甲方(开发方)统一购入,材料价款的结算按照实际的价格结算,数量按照甲方(开发方)调拨给乙方(施工单位)数量结算。你公司所购买的电缆并没有调拨给建设方使用,安装方是公司员工,存在雇佣关系的员工提供的劳务不征收营业税,怎能出现“甲供料”的问题呢?应该以购入发票直接入开发成本。
作者:
江苏毛毛头
时间:
2010-11-1 20:26
我认为这不是“甲供材料"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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