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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工程部人员用车的油费、过路费、修理费可以入开发间接费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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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canan_chain
时间:
2010-4-1 18:39
标题:
工程部人员用车的油费、过路费、修理费可以入开发间接费用吗?
工程部人员用车的油费、过路费、修理费可以入开发间接费用吗?我是把这些记入开发间接费用了,但税务说不可以,不管是不是工程部用的都要入期间费用。但我觉得可以入开发间接费用,想听听大家的意见。
作者:
银河飞雪
时间:
2010-4-1 18:50
国税发(2009)31号文对于房地产企业的开发间接费是这样描述的:
(六)开发间接费。指企业为直接组织和管理开发项目所发生的,且不能将其归属于特定成本对象的成本费用性支出。主要包括管理人员工资、职工福利费、折旧费、修理费、办公费、水电费、劳动保护费、工程管理费、周转房摊销以及项目营销设施建造费等。
原文可以见:
http://www.fdckj.com/thread-11275-1-1.html
首先我们得承认工程部员工就是文中所指的“管理人员”,剩下的问题也就不用再多作解释,税官们汉字中文总应该认识的
作者:
银河飞雪
时间:
2010-4-1 18:51
如果税官们还是不允许您记入开发间接费,那么这个问题就演变成为听税法还是听税官的问题了,建议你还是听税官的吧!
作者:
jx008
时间:
2010-4-1 20:22
应该是开发间接费,税务的认为我们要去说服,到底是法大还是他税官大
作者:
zhouxurong
时间:
2010-4-1 22:42
我们工地上需要购买添置的一些日常用品,我也归集到开发间接费用里了,不晓得税务是不是不让这么弄呢?
作者:
canan_chain
时间:
2010-4-2 10:34
(六)开发间接费。指企业为直接组织和管理开发项目所发生的,且不能将其归属于特定成本对象的成本费用性支出。主要包括管理人员工资、职工福利费、折旧费、修理费、办公费、水电费、劳动保护费、工程管理费、周转房摊销以及项目营销设施建造费等。
税官说不能记,因为里面没提到汽车费用
:lol
作者:
威海本溪人
时间:
2010-4-2 13:19
正常情况是可以的,但如果当地的税官不懂法,就不好说了
作者:
huangru2007
时间:
2010-4-6 21:31
企业为直接组织和管理开发项目所发生的费用,应该计入开发间接费,我们公司现在的核算也是这样操作的。
作者:
刘志岗
时间:
2010-9-6 17:50
税大还是官大,这事一个讨论了很久很久的问题啦。
作者:
chenxiumin
时间:
2010-9-6 19:57
不让你进说明“关系”不到位
作者:
好运来
时间:
2010-9-6 20:07
可以,项目现场施工管理人员用的车辆。。。
作者:
冰爽柠檬
时间:
2010-9-17 09:55
标题:
回复 7# 的帖子
如果这些费用能放开发间接费用的话是应放到那个明细呢
作者:
帅yy
时间:
2010-9-17 10:12
税法历害的人都不在税务局,税官不懂税法很正常,但他有权,必须经过他才行,面对现实吧。
作者:
高兴-812
时间:
2010-9-17 10:19
应该是入开发间接费用的,如果税官坚持,说明关系不到位呀
作者:
幸福雪
时间:
2010-9-17 10:30
我想问一下,首先这车是属于公司的吗?还是工程管理人员自己的?
作者:
海星
时间:
2010-9-18 15:51
沟通很重要!沟通关系更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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