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会计网
标题:
买房子送家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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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cjwcpa
时间:
2010-8-16 17:35
标题:
买房子送家电
请教:我们是房地产开发企业。现在有一部分房屋逾期交房。我公司采取交房时送家电的办法对这部分客户进行补偿。请问送家电如何账务处理?是否视同销售交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急!
作者:
尚尚
时间:
2010-8-16 18:37
我们公司是买房子送电视~~~
作者:
姜虎
时间:
2010-8-16 19:59
买一赠一不用视同销售,记入业务宣传费科目就可以了
作者:
wwb1985
时间:
2010-8-16 21:50
最大的问题是客户会不会接受这东西。税方面问题不是太大,但有可能会调增个人所得税(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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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wwb1985 于 2010-8-16 21:51 编辑
]
作者:
蒙会计
时间:
2010-8-22 11:29
买一赠一不用视同销售,记入业务宣传费科目就可以了
但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20%)
作者:
lifanjun
时间:
2010-8-23 09:25
正常的操作是楼上说的那样了
作者:
四川小蚂蚁
时间:
2010-8-25 17:22
标题:
回复
为什么不考虑进成本??
作者:
xiatian55733447
时间:
2010-8-27 07:33
这个要交增值税,还要交百分之20的个人所得税,我们是买方送家电。
作者:
yqz2925929
时间:
2010-8-27 07:43
企业所得税年末还要加以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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