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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 这种说法对吗?? [复制链接]

  • TA的每日心情

    2013-2-4 20:49
  • 签到天数: 5 天

    [LV.2]偶尔看看I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0-8-22 12:11:19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房地产开发企业与商贸企业签订《购买铝合金门窗合同》,合同中约定:由商贸企业销售铝合金门窗并负责安装工程(商贸企业没有安装工程的施工资质),工程竣工后除预留3%的尾款自保修期满外,其他款项全部支付。

      开发企业凭商贸企业开具的增值税发票1000万元作如下帐务处理:

      借:开发成本――建筑工程费用 1000万元

        贷:银行存款 970万元

          其他应付款――保修金 30万元

      那么,房地产开发公司支付商贸企业的铝合金门窗款1000万元是否可以税前扣除?

      分析如下:

      1、房地产开发企业从商贸企业购买铝合金门窗(并含安装),用于开发产品,从实质上讲应该是甲供材料。甲供材料应该与施工单位结算,构成工程总造价的组成部分。

      2、《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八条规定:纳税人从事建筑、修缮、装饰工程作业,无论与对方如何结算,其营业额均应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及其他物资和动力的价款在内。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建筑业营业税营业额问题的批复》(国税函[1999]586号)规定:建设单位自行采购建筑材料后以预算价提供给施工企业的,其实际采购价高于预算价的部分,也应并入施工企业的营业额内征收营业税。

      从上述可见,房地产开发公司支付商贸企业的铝合金门窗款1000,以增值税发票直接进入开发成本,是不可以税前扣除的。因为它与《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八条以及国税函[1999]586规定精神不相符。


    [ 本帖最后由 小李子 于 2010-8-22 12:13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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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鼎财税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1-10-21 18:31
  • 签到天数: 4 天

    [LV.2]偶尔看看I

    2#
    发表于 2010-8-22 13:33:17 |只看该作者
    请问:建筑工程费是什么意思?销售铝合金门窗的增值税发票是建筑工程费吗?

  • TA的每日心情
    郁闷
    2016-9-21 14:01
  • 签到天数: 12 天

    [LV.3]偶尔看看II

    3#
    发表于 2010-8-22 14:03:23 |只看该作者
    自找麻烦,要看税务脸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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