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的每日心情 | 开心 2021-4-23 12: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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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到天数: 44 天 [LV.5]常住居民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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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为适当减轻个人住房交易的税收负担,支持居民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经国务院批准,现就房地产交易环节有关税收政策问题通知如下:
一、对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契税税率暂统一调到1%。首次购房证明由住房所在地县(区)住房建设主管部门出具。
二、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
三、对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本通知自2008年11月1日起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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