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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天津市办理商品房销售许可程序 [打印本页]
作者: 丽人君子 时间: 2012-9-6 14:31
标题: 天津市办理商品房销售许可程序
行政审批主体名称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行政许可事项名称 商品房销售许可
法律法规规章依据 《天津市商品房管理条例》第十六条:商品房销售实行许可证制度。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销售商品房前,应当向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商品房销售许可证。未取得商品房销售许可证的,不得以任何形式销售商品房。
申请该行政许可事项应具备的条件
(1)法人资格和相应的房地产开发资质等级;
(2)取得合法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3)已批准的商品房建设投资计划、建设工程规划和施工许可;
(4)已按照规定交纳基础设施配套费用;
(5)有已经备案的物业管理方案或者签定的前期物业管理合同;
(6)商品房项目开发建设达到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工程形象部位。
应提交的全部申请材料目录
(1)天津市商品房销售许可证申请书、《天津市商品房销售登记表》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相应的房地产开发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
(3)取得合法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国有土地使用证》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复印件)
(4)经批准的商品房建设投资计划、《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复印件)
(5)已按照规定交纳基础设施配套费用的证明(复印件)
(6)前期物业管理备案证明
(7)商品房项目基础工程形象部位的证明
(8)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9)商品房销售方案(方案内容主要包括销售进度、销售手段、营销策划方案,以及《面积计算成果表》和加盖公章的项目总平面图。其中项目总平面图用红笔圈出拟售房屋的位置。经济适用房应提供市物价局价格批复)。
办理程序
(1)申请人到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039、040窗口依法申领、报送《天津市商品房销售许可证申请书》和其他有关材料;
(2)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自收到申请书之日起5日内做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并说明理由,并通知申请人;
(3)申请人到同一窗口领取《天津市商品房销售许可证》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是否需要现场踏勘 是
法定审批时限 9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5个工作日
该行政许可事项有无数量限制 无
有无收费及收费依据和标准 无
能否网上申报办理 否
申请书标准文本和示范文本 申请书标准文本和申请书示范文本请登录天津市行政审批服务网
(www.tjxzxk.gov.cn)下载,或到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039、040窗口号索取。 受理窗口及联系电话 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1楼B厅国土房管环保服务区国土房管局039、040号窗口。
咨询电话:24538886、24538887,
网址:www.tjfdc.gov.cn
中心咨询电话:24538890
中心网址:www.tjxzxk.gov.cn
行政效能投诉电话:24538762
中心地址: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顺驰桥旁)
邮政编码:300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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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昏昏昭昭 时间: 2012-9-6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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