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会计网
标题:
关于住宅专项维修基金
[打印本页]
作者:
简枫
时间:
2010-4-26 08:58
标题:
关于住宅专项维修基金
大家好,我是简枫。最近一直对住宅专项维修基金和物业维修基金不明白,不知道这些科目存在的意义是什么?具体该怎么核算,到底应该由谁缴纳的问题。希望路过的朋友能给予解答,不胜感激!谢谢。
作者:
0123
时间:
2010-4-26 09:01
客户交纳,按房款的2%计算,以后交给房管局
作者:
简枫
时间:
2010-4-26 09:10
标题:
回复 1# 的帖子
非常感谢
,我记住了。
作者:
简枫
时间:
2010-4-26 10:11
标题:
回复 1# 的帖子
不过最新的规定是:即将于2月1日开始实施的建设部《住宅专项维修基金管理办法》中规定,市民今后买房时所要交存的维修基金,将不再按照房款的比例计算,而是按照每平方米的建安造价的比例交存。
欢迎光临 房地产会计网 (https://www.fdckj.com/)
Powered by Discuz! X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