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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热点] 八部委会商收入分配方案 下半年集中讨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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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0-3-28 09:35:57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2010-03-27 00:10   杨仕省   华夏时报
        收入分配改革还在艰难前行。《华夏时报》记者上周独家采写《个税按家庭征收收入分配方案“回炉”发改委》一经刊发引起强烈反响。

    据悉,收入分配方案的全名为《关于加强收入分配调节的指导意见及实施细则》,由国家发改委牵头制定,由于涉及多方利益,因此方案至今无法推出。

      收入分配新政作为一个总体方案,由包括发改委在内的八个部委会商之后共同形成,将是一项巨大的系统工程。

      “牵一发而动全身。”接受记者采访的多位专家都认为,当务之急,是由国务院下发指导意见和实施细则,同时作为硬性指标,写进“十二五”规划和各地考核指标体系。

      下半年集中讨论

      “十二五规划必须把调节收入分配放在最重要位置,国家各个层面会在今年下半年对收入分配改革方案进行集中大讨论。”3月24日,配合发改委作此项研究的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院长迟福林在京如此表示。

      迟福林认为,收入分配涉及到税收体制改革、垄断行业改革等一系列问题,归根结底是结构性改革问题,要多方面进行研究。“鉴于收入分配问题牵动整个全局,关于收入分配改革的方案远远超出了发改委一个部门讨论和修改的范畴。”

      此前的22日,发改委主任张平也在中国发展高层论坛上表述为“加快调整国民收入分配的格局”,当谈到个税按家庭征收的内容时的说法则是“仍需进一步研究”。

      一位接近发改委的消息人士告诉记者:“发改委已形成初步方案,预计下半年公之于众。”3月25日更有消息称,国民收入分配优化方案正在加紧制定中,而且会在调整国民收入分配体系的总体方案中,将一些硬指标纳入“十二五”规划。

      “不知道。”当记者就此优化方案向发改委社会发展研究所所长杨宜勇求证时,他的回答只有三个字,杨宜勇曾多次参与收入分配总体方案征求意见。而记者试图联系发改委具体负责制订收入分配方案的发改委就业与收入分配司,其综合处和收入处的电话却始终无人接听。

      今年以来,优化国民收入分配结构的话题多次被高层提及。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日前在会见出席中国发展高层论坛2010年年会的境外代表时,还就收入分配改革发表了谈话,指出要在增加居民收入上分三个层次:一是逐步提高居民收入占整个国民收入的比重;二是逐步提高职工工资收入占要素收入的比重;三是在二次分配中,运用财税的杠杆,调节收入差距,促进社会公平。

      这三个层次刚好指明了收入分配改革的路径:居民收入、职工工资和财税杠杆。

      优化方案是否纳入不确定

      “解决收入分配问题非常紧迫。”一位担任政府智囊的学者认为,从深层次对收入分配进行调整是政府目前面对的重要任务之一,也是决定“结构调整之年”成败的关键环节。

      **期间,全国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就“实现国民收入分配合理化、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召开提案办理协商会。提出提案的民主党派和政协委员直抒胸臆,与发改委、教育部、民政部、财政部、人保部、农业部、卫生部、国家税务总局等负责人进行了沟通协商。

      值得回味的一个细节是,上述八大部委负责人介绍了各自在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方面所做的工作后,多名政协委员对教育部、人保部参会官员进行了质询。

      全国政协委员包明德询问人保部副部长何宪:“您发言说事业单位的绩效工作已经都在做了,但我了解的情况并不是这样。”黄因慧委员也询问教育部:“何时解决教师的绩效工资。”面对这样质询,两部委负责人现场并没有给予回应。

      此前有发改委人士披露,收入分配方案只涉及行业之间、企业与个人、资本与劳动等收入分配关系调整,尚未考虑调节国家与公民的分配比例关系,并且坦言难度极大。“或许正是这样,正在加紧制订的国民收入分配优化方案,当前还不能确定是否会以‘指导意见’的形式发布。”一位消息人士说。

      可以预期,与之前收入分配改革的思路不同,本轮收入分配改革将注重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这符合总理的讲话,但难度很大。”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专家说,此轮收入分配的基本思路就是“加工资”与“减税负”并举。

      不过,作为收入分配改革前奏的“工资条例”将很快出台的消息已经被否认了。“不确定出台时间。”3月25日,参与“工资条例”草案修改研讨的人保部劳动工资研究所所长苏海南告诉《华夏时报》记者。

      “‘工资条例’主要适用于企业领域。”苏海南说,不能把涨工资、解决所有工资分配问题的愿望都压在一部“工资条例”上,收入分配是一个系统工程,条例只是措施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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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0-3-28 09:44:26 |只看该作者
    发改委官员称收入分配改革年内难有突破
    2010-03-27 00:38   张向东   经济观察报

        沉寂两年之后,近期各省纷纷开始上调最低工资标准。
    3月24日,山西省宣布4月起上调最低工资标准,增幅12%-18%。调整后,山西最高一档最低工资标准850元。

      3月17日,广东宣布5月起上调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后最高一类1030元。全省最低工资标准平均提高21%。

      在此之前,江苏、上海已纷纷上调了最低工资标准。

      此外,本报获悉北京也已确定上调最低工资标准。同时,重庆、四川、安徽、河南、陕西等省份,也正在为上调最低工资标准做前期准备。

      上一次全国范围上调最低工资标准是在2007年。此后两年,由于金融危机,个别省份还下调了最低工资标准。

      此次最低工资标准的上调,迈开了2010年收入分配改革的第一步。而这一领域的调整也是最容易推进的。

      本报从国家发改委官员处获悉,今年收入分配改革很难有大的突破。

      工资标准上调启动

      江苏省是2010年第一个上调最低工资标准的省份。1月23日,江苏省宣布2月起上调最低工资标准,涨幅超过12%。

      江苏省此次调整的具体标准为,一类地区从850元上调到960元,二类地区从700元上调到790元,三类地区从590元上调到67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地区从7.2元调整到7.8元,二类地区从5.9元调整到6.4元,三类地区从5.0元调整到5.4元。

      江苏省人保厅官员介绍,去年就有上调的计划,但金融危机冲击下,企业负担较重,改革一直推迟了下来。今年春节过后,省内大部分地方的企业都遭遇到了用工难,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对于吸引用工来说比较有利。

      江苏上调最低工资标准后不久,浙江省开始上调工资标准,浙江计划从4月起,将全省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100元、980元、900元、800元四个档。

      此次地方大规模调整最低工资标准距离上次调整已过去两年多。此前,多省市曾表示要按照当地经济增长速度,争取每年调整一次最低工资标准。

      中国社科院经济研究所宏观室主任张晓晶说,收入分配改革是政府在2010年的重点工作之一。而之所以在东部省份率先开始,一方面的原因是当地春节之后遭遇民工荒。调查显示,目前东部地区和中部地区的工资标准仅相差不到15%,这影响了打工者去东部省份打工的积极性。另一方面,当地政府也认识到当地的工资标准和GDP增长是不相称的。

      收入分配改革难有突破

      提高最低工资标准是收入分配改革的一部分。国家发改委主任张平在**期间向全国人大作报告时,明确提出2010年加快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尽快出台国民收入分配格局调整的方案和政策措施;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和部分优抚对象待遇水平,逐步提高最低工资标准。

      3月22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出席中国发展高层论坛时也表示,在增加居民收入上分三个层次:一是逐步提高居民收入占整个国民收入的比重;二是逐步提高职工工资收入占要素收入的比重;三是在二次分配中,运用财税的杠杆,调节收入差距,促进社会公平。

      今年**期间,九三学社提交的一份提案称,我国劳动者报酬比例从1995年的51.4%下降到了2007年的39.7%,这直接导致收入最高的10%群体与收入最低的10%的群体之间的差距越拉越大,从1988年的7.3倍上升到了2007年的23倍。进而导致国民收入在GDP中的比例不断下降,从1992年的68.6%下降到2007年的52.3%。提高居民收入已经成为越来越严峻的事实。

      张晓晶说,提高最低工资标准仅仅是改变中国收入分配格局工作当中,很小的一部分,而且这部分改变的还主要是低收入居民。要改变当前总体的收入分配格局,核心还是要在国家收入和居民收入层面做出改变。比如,对企业和普通收入家庭的减税,对垄断行业高工资的管理,以及对企业和个人的资本性收入的规范。但显然,这些领域的改革要比提高最低工资标准难度大得多。

      国家发改委官员对本报表示,按照发改委早在2006年就已经确定的“提低、扩中、调高”的改革思路,提高低收入群体的收入是推进起来较为容易的一块。其他方面的改革,则涉及到财政、税收等诸多方面和部门,需要统筹考虑。

      江苏省人保厅的官员说,关于收入分配改革,提高居民收入,对于地方来说,目前所能做的就是根据各自的情况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和退休金等方面。但真正想要改变全国的收入分配格局,还需要国家层面的政策。

      事实上,即便是在最低工资方面,国家有关部委也没有一个相关的指导意见,而是完全由地方自行确定。

      在专家看来,最低工资标准之所以能够顺利推进,主要的原因是由于这个措施与国家财政、税收等方面基本上没有直接关系。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的专家说:“提高最低工资标准主要靠企业自己,没有复杂的部门博弈。”

      事实上,自2005年开始,国家发改委就已经着手起草有关收入分配改革的方案。不过,这一方案至今仍未出台。据悉,国家发改委起草的收入分配方案,已先后有两个司局分别拿出了两个不同的版本。去年9月,国家发改委为了刺激消费,就业和收入分配司专门组织召开大规模的研讨会,人保部、财政部、税务总局、国资委等数部委相关司局官员均出席,商讨调整收入分配格局的办法,但最终,仅仅提出了“五个制度的建设”,再无下文。

      此外,人保部和国资委也分别在做关于事业单位工资改革和垄断企业工资改革的方案。2008年,人保部曾经拿出过一份关于事业单位工资改革的方案,但最终由于遭到多方反对,未能实施。而国资委虽然在国企领导收入方面已经开始着手规范,但是对如何限制行业高收入依然没有办法。

      前述国家发改委官员表示,国务院的确已经下决心要调整收入分配格局,不过,即便是最终国家发改委拿出了一个方案,也仅仅是一个指导性的意见,而对于具体领域的改革推进,还需要相关职能部门具体出台办法。

      该官员说:“就目前来看,收入分配改革方案仍然不会很快出台,外界不可期望过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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