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的每日心情 | 奋斗 2017-9-21 11: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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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到天数: 94 天 [LV.6]常住居民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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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精装修项目越来越多,这本是房地产市场发展的重要体现。但是,由于某些开发商对其带来的相关法律问题重视不够或者不理解,在操作中设计过于简单,加大交易成本,留有很多隐患,造成很多投诉。
问题一:精装修与房屋统一销售带来的税务问题精装修房销售,精装修与房屋未分开的,应全额按销售不动产缴纳5%的营业税。如果能够分开,房屋按销售不动产缴纳5%的营业税,精装修按建筑安装交3%的营业税。为此开发商多缴营业税,增加了经营成本。
例如:销售价值100万元的房屋,为了达到营销的目的。房地产公司找装修公司对房屋进行装修后对外销售就是我们称的“精装修房”。价格为120万元。
分析:公司以精装房按120万元对外销售,应按120万元缴纳5%的营业税6万元。装修公司按20万元缴纳3%的营业税6000元。合计6.6万元。将房屋和装修分开销售,分开开发票:房屋100万元、装修20万元。房地产公司应缴纳5万元的营业税。装修公司还是缴纳6000元的营业税。合计5.6万元。由于房地产公司将房屋价格提高,导致了开发商多缴纳营业税1万元。
问题二:
[ 本帖最后由 阿斯兰 于 2009-11-8 21:04 编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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