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的每日心情 | 奋斗 2014-5-6 11:48 |
|---|
签到天数: 139 天 [LV.7]常住居民III
|
(国税发[2009]87号,2009年4月30日)
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2年(24个月)以上,凡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按照其对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投资额的70%,在股权持有满2年的当年抵扣该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中小企业接受创业投资之后,经认定符合高新技术企业标准的,自其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年度起,计算创业投资企业的投资期限。
该贴已经同步到 丽人君子的微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