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会计网
标题:
房地产开发企业成本对象确定的六项原则
[打印本页]
作者:
朵朵爸
时间:
2009-8-8 20:16
标题:
房地产开发企业成本对象确定的六项原则
房地产开发企业成本对象确定的六项原则
作者
:
邢国平
日期:
2009-08-07
来源
:
2009
年国家税务总局制定并印发了《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国税发
[2009]31
号),针对房产开发企业及其开发产品的特点,提出了成本对象确定的
6
项原则,主要是:
可否销售原则。开发产品能够对外经营销售的,要作为独立的计税成本对象进行成本核算;不能对外经营销售的,要先作为过渡性成本对象进行归集,然后再将其相关成本摊入能够对外经营销售的成本对象。
分类归集原则。对同一开发地点、竣工时间相近、产品结构类型没有明显差异的群体开发的项目,要作为一个成本对象进行核算。但企业单独建造的停车场所,应作为成本对象单独核算;利用地下基础设施形成的停车场所,作为公共配套设施进行处理。
功能区分原则。开发项目某组成部分相对独立,且具有不同使用功能时,要作为独立的成本对象进行核算。
……………………
作者:
lonely-35
时间:
2009-8-18 16:48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虚心的人
时间:
2009-8-18 16:58
好东西,感谢楼主的分享。。。。。
作者:
玩具狼
时间:
2009-8-18 17:01
好好学习,天天向上,谢谢楼主分享
作者:
黑色闪电133
时间:
2009-8-28 09:38
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
作者:
zyjdon
时间:
2009-8-28 17:18
学习。。。。。.。。。
欢迎光临 房地产会计网 (https://www.fdckj.com/)
Powered by Discuz! X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