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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董事会会费的问题? [打印本页]

作者: 江琴    时间: 2010-2-5 13:34
标题: 董事会会费的问题?
公司董事会决定,从今年开始每月预提董事会会费,现在好像不主用预提,发生时直接计入管理费用是不是的啊?
    我会计要怎样做?怎样进行帐务处理?
请教各位了!
作者: 银河飞雪    时间: 2010-2-5 14:24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外商投资企业计征所得税若干成本、费用列支问题的通知》(财税外字[1986]第331号)第六条规定:“董事会费的开支及标准,一般由董事会决定。董事会决定的开支,凡本期实际发生的,均可作为当期的费用列支。”《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为抵御风险和减少未来费用而发生的支出有关所得税税务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2]31号)第一条规定,除根据规定的可以提取的坏账准备金、基金外,企业不得在所得税前再预提其他项目的准备金、基金、未来费用等。



    根据上述规定,外商投资企业实际发生的董事会费可作为当期的费用在税前列支。预提的董事会费没有实际发生,预提的董事会费属于一项准备金,不得在税前扣除,因此应进行纳税调整。
作者: langzi3000    时间: 2010-2-5 17:30
你可以挂其他应收款,每个月在冲掉实际花费的
作者: 况勋吉    时间: 2010-2-6 09:29
按实际发生入账,用不着预提.
作者: xinyashi    时间: 2010-2-6 20:47
本人认为可以有开支标准,董事会会费中的会议室租赁费、差旅费等可以进入管理费用,餐费应列入招待费,发放的补贴应计征个人所得税。
作者: 小柳    时间: 2010-2-8 12:46
标题: 回复 1# 的帖子
计入当期费用,不用预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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