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会计网

标题: 甲供材问题 [打印本页]

作者: 浮萍流水    时间: 2008-8-27 10:49
标题: 甲供材问题
请教各位高手:甲供材甲方不开具发票而用收据入账,在施工单位竣工结算时由施工单位统一开具建筑安装发票是否可以?
作者: 浮萍流水    时间: 2008-8-27 11:41
拜托各位,多多职教啊
作者: czmy123    时间: 2008-8-27 14:04
应该是可以的吧,早供材的纳税主体是施工方
作者: 浮萍流水    时间: 2008-8-27 14:09
那仅仅用收据入账的话,材料商是不是就偷漏税款了呀,这样的话税务局好像不认可吧
作者: 重武器    时间: 2008-8-28 10:12
个人认为不可以。既是甲供,应该是甲方(开发商)与供货商之间前签订采购合同,发生的真实业务,既是真实发生的业务就要有相关的凭证,也就是发票。如果甲方不取得发票,在间接上可能会导致供货商漏税。尽管总包单位缴纳营业税的基数是含甲供材在内的工程造价,但其为甲方开具发票的金额应该是实收款的金额。也就是说法定的纳税基数和开局发票的金额是不一样的。但在实际工作中总包单位往往只按发票金额纳税,这点实际上是一个盲点,税局在这方面没有一套有效的代扣代缴或监管机制,导致税法是规定了,但实际操作中执行不好。
作者: 川江号子    时间: 2008-8-29 11:11
标题: 关于甲供料问题
我个人以为,甲供料是可以入账的,入账的依据是1、施工企业的材料交接单2、施工企业材料清单3、供货方发票4、供货材料清单。甲供材金额应纳入施工方营业额纳营业税及附加,施工方开票金额为完成产值减甲供料金额,而不是完成产值额,否则会造成发票开重复。
作者: 金色的麦穗    时间: 2008-9-11 16:17
标题: 回复 1# 的帖子
楼主的后半句是对的,施工方给建筑方开发票时应包括材料款。至于甲供材料他们采购时没有开发票是甲方的问题,你们应该要求他们取得正式发票,当然如果结算时你们能取得甲方供材的清单,那么连同决算报告是可以计入你们的工程成本的,可能凭此开具建筑业发票,税务机关也认可。
作者: FAINT    时间: 2009-10-22 16:02
标题: 我也遇到这个问题
甲方如果不去的材料发票,可能无法证实成本的真实性




欢迎光临 房地产会计网 (https://www.fdckj.com/) Powered by Discuz! X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