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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 房地产行业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合并抵扣比例为12%的规定 [复制链接]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2-10-4 12:00
  • 签到天数: 15 天

    [LV.4]偶尔看看III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09-9-8 18:06:24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房地产行业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合并抵扣比例为12%的规定,大家知道吗?我在和注税师学习时她这样告诉我的。求证高手此规定有法律依据吗?有的话交流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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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鼎财税

    该用户从未签到

    2#
    发表于 2009-9-8 18:22:34 |只看该作者
    两项支出,合计不超过当年销售收入15%的部分可以扣除,超过部分结转以后纳税年度扣除,这是新所得税法上规定的。你们的注税师和捐赠支出的比例混淆了。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6-7-1 15:50
  • 签到天数: 48 天

    [LV.5]常住居民I

    3#
    发表于 2009-9-8 20:56:38 |只看该作者
    税法上不写着可抵扣15%吗,怎么成了12%!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3-11-28 10:15
  • 签到天数: 85 天

    [LV.6]常住居民II

    4#
    发表于 2009-9-8 21:14:58 |只看该作者
    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2-10-4 12:00
  • 签到天数: 15 天

    [LV.4]偶尔看看III

    5#
    发表于 2009-9-9 15:25:51 |只看该作者
    感谢大家指教,12%是我输入太快给搞错了,应该是15%,不好意思,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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