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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加强对企业工资涉税问题管理的探讨 [打印本页]

作者: hjs666@sina.com    时间: 2009-7-11 09:59
标题: 关于加强对企业工资涉税问题管理的探讨
工资,从税收角度来看,是企业支付给任职或与其有雇佣关系的员工的所有现金或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等。

工资列支的原始凭证,属于企业自制原始凭证。由于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因而利用工资造假成为了不法企业的一种常用的偷税手段。2008年,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和实施条例规定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没有了具体的计税工资数额限制;从20083月开始,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扣除标准进一步提高到2000元后,不法企业利用工资造假进行偷逃税收的手段会越来越容易,偷逃税收空间会越来越大,问题也会愈发显得突出。

作者: 刘全    时间: 2009-7-11 10:21
工资造假已经成风气了,法律可健全吧
作者: 刘全    时间: 2009-7-11 10:50
在对企业当年度的工资进行检查时,要注意对企业现金流的分析,如果企业采用了虚列人数虚增工资总额的方式偷逃税企业所得税,就会虚增一个金额很大的现金流,一定要注意企业的这笔现金的去向,这话太对了。
作者: 刘全    时间: 2009-7-11 10:51
在对企业当年度的工资进行检查时,要注意对企业现金流的分析,如果企业采用了虚列人数虚增工资总额的方式偷逃税企业所得税,就会虚增一个金额很大的现金流,一定要注意企业的这笔现金的去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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