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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关于报销以前年度费用的问题 [复制链接]

  • TA的每日心情
    擦汗
    2016-4-1 14:51
  • 签到天数: 367 天

    [LV.9]以坛为家II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2-8-13 21:26:11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税务师事务所出的所得税鉴定报告,每年都有一项:报销上年度费用。少则5-6万,多则10万以上,看着真是纠结。一开始觉得根据税务局的规定,当年应提未提,应计未计的费用不得在以后年度扣除。这样做还是很有道理的。
    但是研究了税收征收管理办法后发现第五十一条规定纳税人发现多缴税的可以要求税务机关退还,最长时间不超过3年,这是好事,可以调整20 多万,但08年的却办不了。
    今天浏览国家税务总局2012年的第15号公告解读,国家税务总局解释说,征收管理办法中规定税务机关发现少缴税可以再3年内追缴,特殊情况的可以延长至5年(),根据权利和义务对等原则,企业发现多缴税最长也可以延长至5年。这个公告真好,过两天去税务协商一下看看能不能把这几十万的的费用在2012年汇算清缴的时候扣作为调减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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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鼎财税

  • TA的每日心情
    郁闷
    2017-8-12 15:43
  • 签到天数: 537 天

    [LV.9]以坛为家II

    2#
    发表于 2012-8-13 21:54:16 |只看该作者
    学习学习。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24-3-3 15:40
  • 签到天数: 4042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3#
    发表于 2012-8-13 22:00:43 |只看该作者
    总局2012年的第15号公告解读,应该是说追补确认期限不得超过5年,退还多缴税款的期限仍然是3年。

  • TA的每日心情
    擦汗
    2016-4-1 14:51
  • 签到天数: 367 天

    [LV.9]以坛为家II

    4#
    发表于 2012-8-14 06:48:18 |只看该作者
    总局关于这则公告的解释是权利义务对等,所以是5年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3-1-16 11:23
  • 签到天数: 42 天

    [LV.5]常住居民I

    5#
    发表于 2012-8-17 11:37:37 |只看该作者
    还是不太清楚

  • TA的每日心情
    郁闷
    2021-3-19 09:47
  • 签到天数: 128 天

    [LV.7]常住居民III

    6#
    发表于 2012-8-24 09:18:42 |只看该作者
    还没做到相关的业务,好好学习,提高自我!

  • TA的每日心情

    2015-2-28 09:58
  • 签到天数: 68 天

    [LV.6]常住居民II

    7#
    发表于 2012-9-2 13:37:57 |只看该作者
    楼主太有才了,膜拜中……

  • TA的每日心情
    郁闷
    2014-6-25 13:00
  • 签到天数: 74 天

    [LV.6]常住居民II

    8#
    发表于 2013-3-30 18:10:14 |只看该作者
    学习了解了  实践中很有用啊 。谢谢楼主了  。

  • TA的每日心情
    擦汗
    2015-5-24 15:30
  • 签到天数: 102 天

    [LV.6]常住居民II

    9#
    发表于 2013-3-31 12:05:29 |只看该作者
    貌似没有这么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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