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01 | 库存现金 | 库存现金是指企业持有可随时用于支付的现金限额,存放在企业财会部门由出纳人员经管的现金,包括人民币现金和外币现金。即与会计核算中“现金”科目所包括的内容一致。
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持有的库存现金。 |
| 1002 | 银行存款 | 银行存款是企业存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货币资金。企业根据业务需要,在其所在地银行开设账户,运用所开设的账户,进行存款、取款以及各种收支转账业务的结算。
正确开立和使用银行账户是做好资金结算工作的基础,企业只有在银行开立了存款账户,才能通过银行同其他单位进行结算,办理资金的收付。企业应按规定在银行开设和使用存款账户。
《银行账户管理办法》将企业事业单位的存款账户分为四类,即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和专用存款账户。
一般企事业单位只能选择一家银行的一个营业机构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主要用于办理日常的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企事业单位的工资、资金等现金的支取,只有通过该账户办理。企事业单位可在其他银行的一个营业机构开立一个一般存款账户,该账户可办理转账结算和存入现金,但不能支取现金。临时存款账户是存款人因临时经营活动需要开立的账户,如企业异地产品展销、临时性采购资金等。专用存款账户是企事业单位因特定用途需要开立的账户,如基本建设项目专项资金、农副产品资金等,企事业单位的销销货款不得转入专用存款账户。
为了加强对基本存款账户的管理,企事业单位开立基本存款账户,要实行开户许可制度,必须凭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核发的开户许可证办理,企事业单位不得为还贷、还债和套取现金而多头开立基本存款账户;不得出租、出借账户;不得违反规定在异地存款和贷款而开立账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单位的资金以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
| 1003 | 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存放中央银行款项是指各金融企业在中央银行开户而存入的用于支付清算、调拨款项、提取及缴存现金、往来资金结算以及按吸收存款的一定比例缴存于中央银行的款项和其他需要缴存的款项。存放中央银行的各种款项应分别性质进行明细核算。
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存放中央银行的款项余额。 |
| 1011 | 存放同业 | 存放同业(会计编码:1011)是指金融同业将非清算用途的资金短期存放于存款类金融机构的市场行为。
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银行)存放在同业的各种款项。 |
| 1012 | 其他货币资金 | 其他货币资金是指企业除现金、银行存款以外的其他各种货币资金。即:存放地点和用途均与现金和银行存款不同的货币资金。
在资产负债表中并入货币资金项目中,包括外埠存款、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信用证存款和在途货币资金。外埠存款是企业因零星采购商品而汇往采购地银行采购专户的款项;银行汇票存款是企业为取得银行汇票按照规定存入银行的款项;银行本票存款是企业为取得银行本票按照规定存入银行的款项;信用证存款是企业存入银行作为信用证保证金专户的款项;在途货币资金是企业与其所属中单位或上级的汇解款项。
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持有的其他货币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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