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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 房地产公司开发商品房转为自用不再“视同销售”   [复制链接]

该用户从未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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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09-8-17 21:12:52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公司将开发的商品房转作固定资产,用于本公司办公用房,企业所得税、土地增值税以及营业税处理情况如下。

  第一,企业所得税。将开发的商品房转作固定资产,在企业所得税上是否应当视同销售应区分两种情况。

  一是将开发的商品房转作固定资产的行为发生在2008年1月1日以前,按照当时的规定,应当视同销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业务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31号)规定,开发企业将开发产品转作固定资产或用于捐赠、赞助、职工福利、奖励、对外投资、分配给股东或投资人、抵偿债务、换取其他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的非货币性资产等行为,应视同销售,于开发产品所有权或使用权转移,或于实际取得利益权利时确认收入(或利润)的实现。根据该规定,对开发的商品房转作公司固定资产的,应当视同销售。应当注意的是,将商品房转作公司固定资产,按照企业会计制度,对固定资产的计价并非是按视同销售的计税价格,而是以原始价值作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计提折旧也是以原始价值为依据。而根据税法规定,折旧的计税基础应当以视同销售的计税价格,即在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时,相应作调减应纳税所得额处理。

  二是将开发的商品房转作固定资产的行为发生在2008年1月1日以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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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鼎财税

该用户从未签到

2#
发表于 2009-8-18 15:11:06 |只看该作者
这个要学习下,回复后学习

该用户从未签到

3#
发表于 2009-8-19 15:32:55 |只看该作者
看一下

  • TA的每日心情
    郁闷
    2019-3-28 11:36
  • 签到天数: 19 天

    [LV.4]偶尔看看III

    4#
    发表于 2009-8-19 17:34:52 |只看该作者
    xuexi,xuexi

    该用户从未签到

    5#
    发表于 2009-8-20 11:02:58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 的帖子

    非常好,学习学习!

    该用户从未签到

    6#
    发表于 2009-8-20 17:31:38 |只看该作者
    ddddddddddddddddddd

    该用户从未签到

    7#
    发表于 2009-8-25 11:17:04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 的帖子

    好帖子,学习一下,先顶起来

  • TA的每日心情
    郁闷
    2013-7-8 10:00
  • 签到天数: 4 天

    [LV.2]偶尔看看I

    8#
    发表于 2009-8-25 15:18:22 |只看该作者
    老规定,先回复,再学习。。。

    该用户从未签到

    9#
    发表于 2009-8-25 16:37:08 |只看该作者
    内容不错,值得学习

    该用户从未签到

    10#
    发表于 2009-8-25 16:41:00 |只看该作者
    内容不错,值得学习,谢谢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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