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报告 业务约定书备案号:**鉴字[2010]**号 事务所鉴证报告号:**鉴字[2010]**号 北京甲房地产开发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对被鉴证人花园项目的土地增值税清算申报事项进行鉴证,并出具鉴证报告。 被鉴证人的责任是,及时提供与土地增值税清算申报事项有关的会计资料和纳税资料,并保证其真实、准确、完整和合法,确保被鉴证人填报的土地增值税清算申报表及其附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以及其他税收法律、法规、规范的要求,并如实纳税申报。 我们的责任是,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有关政策、规定,按照《注册税务师管理暂行办法》、《注册税务师涉税鉴证业务基本准则》和《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业务准则》等行业规范要求,对被鉴证人花园项目土地增值税清算申报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合法性实施鉴证,并发表鉴证意见。 在鉴证过程中,我们考虑了与土地增值税清算相关的鉴证材料的证据资格和证明能力,对被鉴证人提供的会计资料及纳税资料等实施了审核、验证、计算和职业推断等必要的鉴证程序。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鉴证证据是充分的、适当的,为发表鉴证意见提供了基础。现将鉴证结果报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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