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会计网-引领房地产会计行业潮流!

房地产会计网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用新浪微博连接

一步搞定

论坛热门版块 国内最热门的房地产财务同行交流平台 房产会计问吧 - 房产会计实务 - 纳税筹划

论坛推荐版块 我们的宗旨:房会天下 网聚精英 房产会计专题 - 房产开发资料 - 成本预算

网站培训课程 房地产会计财税专业培训 财税课程咨询 - 课程在线报名

查看: 3381|回复: 8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会计] 房产开发企业土地开发成本核算对象成本项目设置 [复制链接]

该用户从未签到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08-11-21 17:47:56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一、土地开发成本核算对象的确定
  为了既有利于土地开发支出的归集,又有利于土地开发成本的结转,对需要单独核算土地开发成本的开发项目,可按下列原则确定土地开发成本的核算对象:
  1.对开发面积不大、开发工期较短的土地,可以每一块独立的开发项目为成本核算对象;
  2.对开发面积较大、开发工期较长、分区域开发的土地,可以一定区域作为土地开发成本核算对象。
  成本核算对象应在开工之前确定,一经确定就不能随意改变,更不能相互混淆。

 二、土地开发成本项目的设置
  企业开发的土地,因其设计要求不同,开发的层次、程度和内容都不相同,有的只是进行场地的清理平整,如原有建筑物、障碍物的拆除和土地的平整;有的除了场地平整外,还要进行地下各种管线的铺设、地面道路的建设等。因此,就各个具体的土地开发项目来说,它的开发支出内容是不完全相同的。企业要根据所开发土地的具体情况和会计制度规定的成本项目,设置土地开发项目的成本项目。对于会计制度规定的、企业没有发生支出内容的成本项目,如建筑安装工程费,配套设施费,可不必设置。根据土地开发支出的一般情况,企业对土地开发成本的核算,可设置如下几个成本项目:
  (1)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或土地批租费;
  (2)前期工程费;
  (3)基础设施费;
  (4)开发间接费。其中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是指按照城市建设总体规划进行土地开发所发生的土地征用费、耕地占用税、劳动力安置费,及有关地上、地下物拆迁补偿费等。但对拆迁旧建筑物回收的残值应估价入账并冲减有关成本。开发土地如通过批租方式取得的,应列入批租地价。前期工程费是指土地开发项目前期工程发生的费用,包括规划、设计费,项目可行性研究费,水文、地质勘察、测绘费,场地平整费等。基础设施费是指土地开发过程中发生的各种基础设施费,包括道路、供水、供电、供气、排污、排洪、通讯等设施费用。开发间接费指应由商品性土地开发成本负担的开发间接费用。土地开发项目如要负担不能有偿转让的配套设施费,还应设置“配套设施费”成本项目,用以核算应计入土地开发成本的配套设施费。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分享分享0 收藏收藏0 顶0 踩0 转发到微博
九鼎财税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5-10-21 13:30
  • 签到天数: 10 天

    [LV.3]偶尔看看II

    2#
    发表于 2008-11-21 19:02:48 |只看该作者
    俺还没操作过一级开发的项目,先学习了,谢谢楼主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1-10-20 13:53
  • 签到天数: 3 天

    [LV.2]偶尔看看I

    3#
    发表于 2008-11-21 23:56:04 |只看该作者
    不错的资料,下载学习中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3-12-7 15:52
  • 签到天数: 28 天

    [LV.4]偶尔看看III

    4#
    发表于 2008-11-22 10:44:12 |只看该作者
    学习了,谢谢

    该用户从未签到

    5#
    发表于 2008-11-23 18:54:49 |只看该作者
    谢谢提供资料,学习了

  • TA的每日心情
    擦汗
    2017-11-13 10:38
  • 签到天数: 1126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6#
    发表于 2011-10-19 08:16:35 |只看该作者
    怎么不全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3-10-15 10:34
  • 签到天数: 65 天

    [LV.6]常住居民II

    7#
    发表于 2012-5-21 15:09:27 |只看该作者
    辛苦了棂主,咱好好学习学飞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4-7-6 08:59
  • 签到天数: 33 天

    [LV.5]常住居民I

    8#
    发表于 2012-11-27 23:46:41 |只看该作者
    谢楼主了 学习了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20-12-24 16:30
  • 签到天数: 147 天

    [LV.7]常住居民III

    9#
    发表于 2012-11-28 15:13:40 |只看该作者
    谢谢分享

    发表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闭

    推荐阅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