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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广告费、业务宣传及招待费的基数 [复制链接]

  • TA的每日心情
    擦汗
    2011-10-18 16:59
  • 签到天数: 4 天

    [LV.2]偶尔看看I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08-9-25 17:43:04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税法规定,不超过销售收入15%的广告费可以扣除,那么它的基数是收入吗?那如果预收款不做结转,是否是以预收款为基数扣除?同样包含业务宣传费及招待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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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鼎财税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5-6-1 21:28
  • 签到天数: 23 天

    [LV.4]偶尔看看III

    2#
    发表于 2008-9-25 19:48:00 |只看该作者
    预收收入是不能作为基数的,如果没有实现收入,业务招待费等三项费用是不可以扣除的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3-11-28 10:15
  • 签到天数: 85 天

    [LV.6]常住居民II

    3#
    发表于 2008-9-25 22:24:26 |只看该作者
    楼上的同学说得很对,预收账款不能作为计算基数,不得扣除

    该用户从未签到

    4#
    发表于 2008-9-26 11:12:03 |只看该作者
    支持2#的观点,说的很正确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3-2-28 14:07
  • 签到天数: 4 天

    [LV.2]偶尔看看I

    5#
    发表于 2008-9-26 11:22:05 |只看该作者
    楼上的同学说得很对,预收账款不能作为计算基数,不得扣除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3-12-7 15:52
  • 签到天数: 28 天

    [LV.4]偶尔看看III

    6#
    发表于 2008-10-9 12:07:31 |只看该作者
    看看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4-9-16 09:22
  • 签到天数: 2 天

    [LV.1]初来乍到

    7#
    发表于 2008-10-9 12:14:19 |只看该作者
    第四十四条 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4-9-16 09:22
  • 签到天数: 2 天

    [LV.1]初来乍到

    8#
    发表于 2008-10-9 12:16:59 |只看该作者
    以上是新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的规定,即广告加业务费合计只能按15%比例扣除,请同行们说说我的理解是不是对的??

    该用户从未签到

    9#
    发表于 2008-10-9 15:25:30 |只看该作者
    是这样的,就是广告和宣传费不分了,统一按15%扣除

    该用户从未签到

    10#
    发表于 2008-10-9 15:31:01 |只看该作者
    xian zai de wen ti shi dangnian shiji fasheng de guanggaofei ruhe chul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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