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会计网-引领房地产会计行业潮流!

房地产会计网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用新浪微博连接

一步搞定

论坛热门版块 国内最热门的房地产财务同行交流平台 房产会计问吧 - 房产会计实务 - 纳税筹划

论坛推荐版块 我们的宗旨:房会天下 网聚精英 房产会计专题 - 房产开发资料 - 成本预算

网站培训课程 房地产会计财税专业培训 财税课程咨询 - 课程在线报名

查看: 21003|回复: 5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筹划] 销售提成奖励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复制链接]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7-9-21 11:07
  • 签到天数: 94 天

    [LV.6]常住居民II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1-6-6 16:27:57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销售提成奖励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若企业采取销售提成的奖励政策,按职工几个月或一年的销售业绩以奖金性质一次性发放给业务员的,则应根据“一次性取得数月奖金、劳动分红”的规定按工薪所得项目计算个人所得税,即:对上述个人取得的奖金,可单独作为一个月的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由于对每月的工资、薪金所得计税时已按月扣除了费用,因此,对上述奖金原则上不再减除费用,全额作为应纳税所得额直接按适用税率计算应纳税款。

      例1:杨先生2004年12月取得工资3000元,数月奖金30000元,则应纳税额=(3000-1600)×10%-25+30000×25%-1375=6240(元);若本月工资1200元,数月奖金30000元,则应纳税额=(30000+1200-1600)×25%-1375=6025(元)。3、企业代付个人所得税如何计算?

      应纳税额=含税收入-不含税收入=(不含税收入-速算扣除数-1600×税率)/(1-税率)-不含税收入

      例2:某公司为其员工甲代付个人所得税,每月支付给甲的税后工资为2700元。计算公司应为甲代付的个人所得税。

      应纳税额=(不含税收入-速算扣除数-1600×税率)/(1-税率)-不含税收入=(2700-25-1600×10%)/(1-10%)-2700=94.44(元)4、国有企业职工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如何缴税?

      税法规定在当地上年企业职工年平均工资的3倍数额内,可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该标准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应全额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这里的“全额”怎么理解?就是指企业职工得到的全部一次性补偿收入,例如得到50000元一次性补偿,当地上年企业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为30000元,那么全额就是指50000元,而不是差额20000元。这是老规定,从2001年10月1日起,仅就超过的部分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即按20000元计算个人所得税。5、企业职工从该破产企业取得的一次性安置费收入,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企业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宣告破产,企业职工从该破产企业取得的一次性安置费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值得注意的是,必须是依法破产的企业才可以不缴纳个人所得税。6、个人承包经营,除年终获得经营所得以外,另外每月还从被承包的企业领取工薪及年终奖金,该个人如何计算个人所得税?

      该个人的承包经营收入加上当年每月领取的工薪合计数及年终奖金,减去每月费用扣除合计数,作为应纳税所得额,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项目计算个人所得税。在这种情况下,工薪和年终奖金不能分开单独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算个人所得税。

      例3:张某承包了一家企业,企业的年经营收入总额2000000元,税务机关核定的经营成本、费用、税金和损失共计1500000元。承包合同规定,张某承包期为5年,每年从企业税后利润中固定缴纳承包费300000元后,剩余利润归个人所有。应按照“承包承租经营所得”征收的个人所得税为:[(2000000-1500000)×(1-33%)-300000-1600×12]×20%-1250=1910(元)7、董事的收入怎样计算个人所得税?

      按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个人由于担任董事职务取得的董事费收入,属于劳务报酬所得性质,按照劳务报酬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8、股份制企业派发红股如何计征个人所得税?

      股份制企业在分配股息、红利时,以股票形式向股东个人支付应得的股息、红利(即派发红股),应以派发红股的股票票面金额为收入额,按利息、股息、红利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无扣除额。9、有限责任公司在转增注册资本时,其自然人股东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对属于个人股东从企业税后利润和盈余公积分得并再投入公司(转增注册资本)的部分应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税款由公司在有关部门批准增资、公司股东会决议通过后代扣代缴。值得注意的是个人股东在公司用资本公积直接转增注册资本的不缴纳个人所得税。10、企业举行开业庆典以及业务往来中送给对方业务人员的礼品,是否要代扣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法规定“部分单位和部分在年终总结、各种庆典、业务往来及其他活动中,为其他单位和部门的有关人员发放现金、实物或有价证券。对个人取得该项所得的,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规定的‘其他所得’项目,按20%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由支付所得的单位代扣代缴。”其金额按企业购入该礼品的金额缴纳个人所得税。11、对某些业务人员从业务方获得回扣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对于个人取得的此类回扣收入或交易手续费返还收入,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第十一项“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无扣除额。12、演艺职员演出收入如何计交个人所得税?

      某演员每月取得工资收入1500元,11~12月份参加某文工团组织的活动,每月演出一次,每次收入2000元,算不算是工资所得?若该演员和文工团没有任何的雇佣关系,该演员取得的演出收入是独立劳动所得,是劳务报酬所得,而不是工资所得,如该演员和文工团有雇佣关系,且2000元由文工团发放,应按照工资薪金所得计交个人所得税。13、误餐补贴征不征个人所得税?

      税法所指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误餐补助是指按财政部门规定,个人因公在城区、郊区工作的,不能在工作单位或返回就餐,确实需要在外就餐的,根据实际误餐顿数,按规定的标准领取的误餐费。但是从近几年的实际情况看,企业以误餐补贴形式支付给职员的支出越来越大,而且基本上与误餐与否不直接挂钩的,实际上已成为工资薪金支出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企业人人都有、按期发放的所谓误餐补贴,则不属于免税范围,应并入当月工薪所得计算纳税。14、生活补助如何计交个人所得税?

      上述所称生活补助费,是指由于某些特定事件或原因而给纳税人本人或其家庭的正常生活造成一定困难,其任职单位按国家规定从提留的福利费或者经费中向其支付的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下列收入不属于免税的福利费范围,应当并入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1)从超出国家规定的比例或基数计提的福利费、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各种补贴、补助;(2)从福利费和工会经费中支付给本单位职工的人人有份的补贴、补助;(3)单位为个人购买汽车、住房、电子计算机等不属于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性质的支出。15、现金发放住房补贴和发放医疗补助费如何缴税?

      根据财税字(1997)144号文之规定:“企业以现金形式发给个人的住房补贴、医疗补助费,应全额计入领取人的当期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按此规定,企业每月以现金形式发给职工的住房补贴、医疗补助费,不应在税前扣除,应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收入全额计算扣缴个人所得税。16、职工免费用电如何缴个人所得税?

      免费用电须缴个人所得税。这是因为,免费给职工供电,实质上是向职工发放“实物”,而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条规定:个人取得的应纳税所得,包括现金、实物和有价证券,所得为实物的应当按照取得的凭证上所注明的价格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无凭证的实物由主管税务机关参照当地的市场价格核定应纳税所得额。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分享分享0 收藏收藏0 顶0 踩0 转发到微博
    九鼎财税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6-11-18 19:40
  • 签到天数: 292 天

    [LV.8]以坛为家I

    2#
    发表于 2011-6-6 20:01:07 |只看该作者
    学习了

  • TA的每日心情
    擦汗
    2013-8-21 21:15
  • 签到天数: 179 天

    [LV.7]常住居民III

    3#
    发表于 2011-6-6 22:49:12 |只看该作者
    学习了

  • TA的每日心情
    擦汗
    2017-4-1 09:36
  • 签到天数: 265 天

    [LV.8]以坛为家I

    4#
    发表于 2012-8-1 01:31:43 |只看该作者
    受益了,谢谢楼主分享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3-5-20 21:37
  • 签到天数: 29 天

    [LV.4]偶尔看看III

    5#
    发表于 2012-10-24 20:44:06 |只看该作者
    好东西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2-4-12 11:31
  • 签到天数: 1528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6#
    发表于 2012-10-24 21:01:05 |只看该作者
    这个内容好像同现在的政策不太相匹配,但是有可学习借鉴的地方。感谢分享。

    发表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闭

    推荐阅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