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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 《外经证》的开具与使用 [复制链接]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7-9-28 08:55
  • 签到天数: 91 天

    [LV.6]常住居民II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2-4-25 11:57:40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既然谈到《外经证》的开具与使用,首先便要弄明白的是——什么是《外经证》。
        《外经证》——《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看其全称,我想大家就应该明白其含义了!

        那么,何谓外出经营呢?

        纳税人临时到外埠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在税收管理中叫做“外出经营”。那么《外经证》便是由于税收征管而存在的一种纳税证明!

        当然,《外经证》有两种,一种是国税开具的,一种是地税开具的,相对来说,建筑企业的《外经证》涉及到的都是地方性税种,自然是由主管地税局开具的了。

        我们在这里也只谈地税《外经证》的开具与使用了。

        一、《外经证》的开具

        1、开具《外经证》需提供的资料:

        (1)《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申请审批表》(一式二份);

        (2)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复印件;

        (3)工程承包合同原件、复印件。

        2、《外经证》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80天。(记住:不是半年,是180自然天)

        3、《外经证》的结报

        外出经营的纳税人其《外经证》有效期满后10日内办理结报核销手续。

        所谓“结报”,即是把你已使用完毕的《外经证》的第三联:回执联,交回开具《外经证》的主管地税机关。

        二、《外经证》的使用

        外出承接工程,本地的建筑业统一发票是不能使用的。外地开具来的建筑业统一发票我们也是不能接收使用的。

        说明:这一点跟销售发票是不同的,销售发票可以全国通用,而建筑业统一发票只限于本市流通,而像杭州的萧山、余杭、桐庐等地方,杭州的建筑业发票都是不能使用的。到这些地方去从事建筑工程,也必须开具《外经证》,到工程所在地的主管地税机关去开具建筑业统一发票并缴纳税款。

        在工程所在地开具发票时,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1、《外经证》;

        2、工程承包、分包合同原件、复印件;

        3、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复印件;

        4、完税凭证;(现在税务局基本都不能现金缴税了,因此,我们都要先把税款缴入其指定的银行)

        如果你的《外经证》的金额一次开具完毕,那么外出经营地地税机关便会在你的《外经证》上注明营业额、缴纳税款等信息,然后盖上其公章。这样,你就可以回公司所在地结报了。

        当然,如果你需要分多次开具发票,每次的操作同上,一直到金额用完、或者到期。

        备注:营业额、缴纳税款等信息都可以不填,但当地税务机关的公章一定不能忘了。否则无效,不能结报。

        结报完,你的《外经证》就结束其使命,彻底寿终正寝了!

        所以,在我的理解中,《外经证》就是为外出经营开具发票使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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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鼎财税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3-8-8 08:26
  • 签到天数: 42 天

    [LV.5]常住居民I

    2#
    发表于 2012-4-25 12:34:19 |只看该作者
    楼主很专业,写得很好!

    点评

    很具体很好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2-4-26 09:03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3-8-2 10:03
  • 签到天数: 73 天

    [LV.6]常住居民II

    3#
    发表于 2012-4-25 14:37:09 |只看该作者
    太具体了,学习。谢谢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4-9-9 13:02
  • 签到天数: 237 天

    [LV.7]常住居民III

    4#
    发表于 2012-4-25 14:37:39 |只看该作者
    解释的很清楚,可就是没房地产企业的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0-1-22 08:24
  • 签到天数: 255 天

    [LV.8]以坛为家I

    5#
    发表于 2012-4-26 08:36:28 |只看该作者
    谢谢与大家分享

  • TA的每日心情
    擦汗
    2017-11-13 10:38
  • 签到天数: 1126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6#
    发表于 2012-4-26 09:03:20 |只看该作者
    熊国锋 发表于 2012-4-25 12:34
    楼主很专业,写得很好!

    很具体很好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16-9-7 16:18
  • 签到天数: 136 天

    [LV.7]常住居民III

    7#
    发表于 2012-4-26 09:35:05 |只看该作者
    谢谢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7-4-11 08:09
  • 签到天数: 608 天

    [LV.9]以坛为家II

    8#
    发表于 2012-4-26 10:31:43 |只看该作者
    学习了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5-1-19 22:06
  • 签到天数: 162 天

    [LV.7]常住居民III

    9#
    发表于 2012-5-3 17:30:09 |只看该作者
    这个帖子不错,大家快来顶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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