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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号专题】收到的合同违约金收据能否税前扣除的讨论 [复制链接]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7-9-21 11:07
  • 签到天数: 94 天

    [LV.6]常住居民II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09-1-7 12:49:36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在税务局网站上看到如下咨询内容:

    提问内容:

    我公司支付给对方的合同违约金,对方开给我方的是收据,请问是否可以税前扣除?

    所得税信箱税官答复

    发票可以,收据不得税前列支。


    ————————————————————————————————

    但是个人觉得: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填开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在发生经营业务确认营业收入时开具发票,未发生经营业务一律不准开具发票。

    由此可见,企业收到的违约金不得出具发票。在国家尚未制定全国统一的违约金收款收据之前,企业应当以经济合同和一般的收款收据作为原始凭证。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国税发【2000】第<84>号)第五十六条规定:纳税人按照经济合同规定支付的违约金(包括银行罚息)、罚款和诉讼费可以扣除。企业收到的违约金,应当作为收入总额中的其他收入,并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计征企业所得税。

    大家如何看待这个问题!!请说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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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鼎财税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7-5-1 07:13
  • 签到天数: 4 天

    [LV.2]偶尔看看I

    2#
    发表于 2009-1-7 13:59:44 |只看该作者
    开什么发票,收据就行,税前扣除办法规定的真实合法的票据,没说一定是发票,税务人员死猪脑子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3-7-18 10:20
  • 签到天数: 6 天

    [LV.2]偶尔看看I

    3#
    发表于 2009-1-17 15:56:21 |只看该作者
    关于支付违约金的问题,我们这里也涉及,这里的税局也规定了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该用户从未签到

    4#
    发表于 2009-1-17 17:23:03 |只看该作者
    现在税局只认识发票,弄得人心不安.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5-10-21 13:30
  • 签到天数: 10 天

    [LV.3]偶尔看看II

    5#
    发表于 2009-1-17 17:41:08 |只看该作者
    我们青岛市的规定:

    青国税发【2006】207号文附件二《2006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若干业务问题解答》第35条

    35、非发票项目扣除问题
    问:中介的评估报告、法院的收据、各行政事业单位的收据(非行政事业性收费收据)、因违反经济合同的违约金(业务对方的收据)等是否可依税前扣除?

    答:纳税人发生上述支出项目未按规定取得真实合法凭据的不得进行税前扣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五条规定,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自行扩大专业发票使用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三条进一步明确:填开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在发生经营业务确认营业收入时开具发票,未发生经营业务一律不准开具发票。由此可见,企业收到的违约金不得出具发票。在国家尚未制定全国统一的违约金收款收据之前,企业应当以经济合同和一般的收款收据作为原始凭证。

    [ 本帖最后由 ahui98 于 2009-1-17 17:42 编辑 ]

    该用户从未签到

    6#
    发表于 2009-1-18 17:55:58 |只看该作者
    这里的知识点真多,又学习到了。


    楼主的观点最正确。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3-3-29 09:41
  • 签到天数: 46 天

    [LV.5]常住居民I

    7#
    发表于 2009-2-4 08:19:04 |只看该作者
    税务局的人就是死脑子。单位开发票,他要在他的经营范围里开出的发票才是有效票据。违约金谁能开票呀???????????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24-8-27 08:40
  • 签到天数: 35 天

    [LV.5]常住居民I

    8#
    发表于 2009-2-5 01:00:41 |只看该作者
    同意楼上观点.......................

    该用户从未签到

    9#
    发表于 2009-2-7 22:41:34 |只看该作者
    这里的知识点真多,又学习到了。


    谢谢~~
    来自房地产会计网www.fdckj.com,地址:http://www.fdckj.com/viewthread.php?tid=9879

    该用户从未签到

    10#
    发表于 2009-2-20 11:33:27 |只看该作者
    这个问题,可考虑财税【2003】16号文件,里面提到了违约金征税的问题,所以如果征收流转税,则是可以开具发票的。有了发票,所得税就可以扣除了。
    如果不属于流转税的征税范围,则不用开票,一样做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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