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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公司增资(债转股),涉及的税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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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西子小猫
时间:
2011-9-1 11:00
标题:
关于公司增资(债转股),涉及的税种
我公司2011年增资5000万,出资方全部以债权方式增资,
1、增资前分录:借:银行存款 5000万,
贷:其他应付款 5000万(摘要为收到股东投入款)
往来时间:存在跨年
2、增资后分录:借:其他应付款 5000万
贷:实收资本 5000万(摘要股东往来款转投资款)
增资后己交纳印花税(资本增值)
问题:增资前股东投入款(往来),是否应视同借款,交印花税?不论有无合同都要交?
欢迎讨论!!!
作者:
小汝
时间:
2011-9-1 11:09
回复主题 回复:企业之间签订的借款合同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
答:您好!您在我们网站上提交的咨询问题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回复如下:
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贴花的借款合同,是指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与借款人订立的借款合同。非金融组织、个人之间的借款合同暂不贴花。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欢迎您再次提问。
作 者: 12366 时 间: 2011-01-04
作者:
西子小猫
时间:
2011-9-1 14:25
感谢,学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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