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规定了前期工作办理项目立项、土地、规划、施工、备案、销售、消防、人防、交管及水、电、气的申报工作要求。 2.2 各部门负责提供相关申报资料及协助办理相关工作 3.1.2.2报建施工图一套(建筑施工图,含规划批准的总平面图) 3.2.1.7 施工组织设计(需建设方或监理方签署意见并盖章,工程部主办) 3.2.1.8 质量监督和安全监督委托书(建设方和施工方申办,工程部主办) 注:申报资料时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复验后退还,审批部门留存复印件。 所需报审资料(一式三套):立项批文(原件)、可研报告及批复(原件)、项目选址意见书(两份复印件、一份原件)、项目选址范围红线图(原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用地批准书、规划方案设计批复(原件)、规划批准的总平面图(含经济技术指标,原件)、土地出让合同(一份原件、两份复印件)、营业执照、资质证明、银行资信证明、法人身份证明书、批准证书(外资企业)、合同、章程(合资、股份制企业)、企业组织代码证书、土地评估报告(二份原件)、宗地图(原件)、土地出让金缴纳凭证(两份复印件、一份原件)、契税完税证。 3.3.2
开发用地经勘丈、调查、指界后,核发国有土地证 书面申请报告、规划审批申请一份、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立项批文、土地相关文件、地形图(1:1000图纸八份)。 书面申请报告、规划审批申请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表、验灰线单(四份)、放线成果表、土地证、立项批文、报建施工图(含总平图,两套)、方案审批意见、消防审批意见、人防审批意见。 3.5.2
提交报审资料:开发资质、营业执照、法人代码证书、(授权委托书、土地出让合同、土地证、土地出让金交费凭证、立项批文、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商品房建筑平面图(经批准的图纸,含总平图)、销售房屋窗口表、银行监管合同、商品房价格申报表、物价批文、商品房销售备案证、商品房外销批文(办理外销房许可证须提交)。 所需报审资料:书面申请报告、建筑工程消防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立项批文、规划方案审批意见及批准的总平图、工程简要说明、建筑施工图(包含平立剖面图、暖通、防排烟、消防给水系统、固定灭火装置、建筑灭火器配置图、消防设计专篇,所有图纸均需加盖消防自审章)、方案或扩初设计消防审核意见。 所需报审资料:书面申请报告、建筑工程消防竣工验收申报表、竣工图纸、施工设计消防审查意见书。 所需报审资料: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申请表、书面申请报告、立项批文、规划设计要点、规划方案意见、总平面图、建筑方案平立剖面图。 所需报审资料:书面申请报告、防空地下室立项批文、人防设计要点、防空地下室初步设计审查意见、防空地下室建筑平面施工图(三套)及CAD盘、地面工程平立剖面图、工程面积核定单。 所需报审资料:书面申请报告、防空地下室竣工图纸及资料(二套)、防空地下室内部环境测试报告、防空地下室消防部门验收报告、防空地下室施工图审查意见。 书面申请报告、电力用户用电申请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报电气平面图审核 所需报审资料:书面申请报告、用水审批表、建筑平面图。 3.8.3.2 煤气公司出具书面审核意见及煤气管道施工图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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