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会计网

标题: 关于土地增值税的扣除 [打印本页]

作者: joewack    时间: 2011-6-2 10:35
标题: 关于土地增值税的扣除
请教大家,
一:计算土地增值税时,按规定扣除可分摊的银行利息外,其他的期间费用(管理费用,销售费用,财务费用)按土地成本加开发成本的合计的5%扣除。如果成本合计的5%是100,我所有的费用加起来少于100,也按5%核定吗?
二:广告费用的话,是只能计入销售费用吗?能不能计入开发间接费用?如果计算增值税时按5%扣除了,在计算所得税时还是按原来的金额扣除吗?谢谢指教
作者: 蒙会计    时间: 2011-6-3 15:17
一、是的,不管所有费用是多还是少,其他的期间费用(管理费用,销售费用,财务费用)均按土地成本加开发成本的合计的5%扣除。
二、广告费用只能计入销售费用,不能计入开发间接费用,如果计算增值税时按5%扣除了,我个人认为应该不影响计算企业所得税,但会影响土地增值税的计算
作者: 小小会    时间: 2011-6-4 19:01
是按5%扣除的,期间费用在土增税和所得税的扣除是有区别的。
作者: baapswc    时间: 2012-8-21 10:31
学习一下




欢迎光临 房地产会计网 (https://www.fdckj.com/) Powered by Discuz! X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