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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贴] 避免重复征税 企业税负下降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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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心
    2012-3-23 1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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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2]偶尔看看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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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发表于 2011-11-23 13:55:50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17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正式发布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及其相关政策。针对试点方案中的内容,相关专家在第一时间进行了点评。  问题一:税负情况有何变化?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后,在增值税税率档次中增加11%和6%两个档次,分别适用于交通运输业和除有形不动产租赁以外的部分现代服务业。
      财政部财科所副所长刘尚希表示,营业税是比较便于征收的税种,但存在重复征税现象,只要有流转环节就要征税,流转环节越多,重复征税现象越严重,增值税替代营业税,允许抵扣,将消除重复征税的弊端,有利于减轻企业税负。
      社会科学院研究院财贸所副主任杨志勇表示,从整体上来讲,此次改革有利于降低企业税负,但因为每个企业的经营状况、盈利能力不同,并不是每个企业在每个时期税负都会下降。
      问题二:两个税种如何衔接?
      在试点方案及其相关政策的实施过程中,两个税种衔接问题受到关注。对此,试点方案中针对不同地区之间,不同纳税人之间,不同业务之间的衔接问题均做出了明确安排。
      此外,为保持现行营业税优惠政策的连续性,财政部、税务总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试点后,对现行部分营业税免税政策,在改征增值税后继续予以免征;对部分营业税减免税优惠,调整为即征即退政策;对税负增加较多的部分行业,给予了适当的税收优惠。
      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副院长白重恩表示:“此次对于如何衔接确实是想得很细,比较周到,因为要做好衔接,保证过渡平稳是关键,推广至全国需要从地方试点积累经验。”
      问题三:试点何时推向全国?
      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介绍,作为改革迈出的第一步,上海市开展试点具有全国性示范意义,今后,将密切跟踪上海市试点运行情况,认真总结试点经验,逐步扩大试点范围,力争在“十二五”期间将改革逐步推广到全国范围。
      杨志勇表示,目前试点只针对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如果推广到其他行业不排除还要新增税率档次。此外,由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之后,地方政府面临税源减少的现实,需要全方位改革财政体制。
      “我国的增值税改革酝酿了十几年,目前试点期间上海财政体制暂时不变,但未来增值税改革向全国推进将涉及我国财政体制改革问题,首要问题是增值税如何在中央与地方间分配。”刘尚希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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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10]以坛为家III

    2#
    发表于 2011-11-23 14:51:01 |只看该作者
    不错啊,这样有些企业不要发票也不行了,不然不能抵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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