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会计网
标题:
低值易耗品账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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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时钟嘀嗒
时间:
2010-10-16 10:14
标题:
低值易耗品账务问题
我们前两笔低值易耗品凭证是主管作的,老板买手机,办公家具,都入了低值易耗品,
借:低值易耗品——手机 50%
管理费用——低值易耗品摊销 50%
贷:现金 100%
我在群里问群友们,大家都说应该是两笔分录:
1、借: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 100%
贷:库存现金 100%
2、借:管理费用——低值易耗品摊销 50%
贷: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 50%
刚刚我这样跟主管反映了,她说她们以前做账就是那样做的,直接入账一半,摊一半
请问这样对不对呀,科目的问题,我该不该给她提意见用新科目。。比如,这里的低值易耗品,是不是应该换成“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还有待摊费用,预提费用,是不是最好不要用了
作者:
jinnee517
时间:
2010-10-16 11:42
既然你们还不是采用新会计准则,那用老准则的科目也没不对之处。对于非上市公司而言,只是鼓励采用新准则进行会计核算,没有强制要采取新准则。只是你们采取五五分摊法,我个人觉得太累了,一个小低值易耗品还分两次摊,怪累人的。
作者:
海南闲人
时间:
2010-10-16 13:08
标题:
回复 1# 的帖子
以前做的正确.
作者:
1085963052
时间:
2010-10-16 17:17
会计科目怎么用都可以,如果没执行新准则就还用以前的科目,这不算是个问题,购进和摊销要做两笔分录。
作者:
北极叟
时间:
2010-10-17 09:34
一次摊销入“管理费用-通讯费”未偿不可
作者:
北极叟
时间:
2010-10-17 09:41
如我前所说的前提是,手机发票的户头必须公司名称。如果是个人的,不管走什么科目,税前不给抵扣,再认真的往下追的话,给个人手机,是个人所得,还得交个人所得税呢。事怕认真,认真起来说法多着呢。呵呵
作者:
时钟嘀嗒
时间:
2010-10-17 16:54
谢谢各位了,还是先按以前主管做的来了,主管说公司可能还要再招一名有经验的。。到时候不行再说
作者:
85208409
时间:
2010-12-20 15:11
如果一次摊销的话就在购进是入费用
如果五五摊销的话,一定要分两笔,原值进低耗品,在摊销一半,
虽然楼主主管做的五五摊销分录无可厚非,但会导致低耗品明细帐在登记时出问题,特别是在低耗品个人原因损毁时,查账麻烦。
作者:
lzyc
时间:
2010-12-21 15:34
学习当中,等待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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