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的每日心情 | 开心 2024-4-1 10: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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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到天数: 157 天 [LV.7]常住居民I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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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大家一下,我们现在有个项目,现有土地还在B公司名下开发,但是实际的开发是我们,成本是在B公司列支(到25%后过户到我们公司),但在没有过户之前有一些广告费、及工程人员的工资、设计费是在我们公司支付的(也就是有一些发票主体不是B公司的,而是我们的)这些费用我们要入销售费用,及挂在成本项目合不合理
我公司除了这个项目外暂时没有其他项目,如果广告费,及工程人员的工程,入我们的,好像不配比,不知要怎么操作
[ 本帖最后由 nisg 于 2010-11-19 08:33 编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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