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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 浙江省关联企业或者个人借款利息税前扣除限制是年息12%吗? [复制链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4-10-17 16:17
  • 签到天数: 107 天

    [LV.6]常住居民II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0-11-17 09:55:00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请问一下,浙江省税务局有没有关于关联企业或者个人借款利息税前扣除规定细则,我去税务局问下可以是年息12%的利率,我们财务总监说只有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我就有点吃不准了,请问是哪个文件规定是12%的啊,小弟在这里跪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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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鼎财税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1-10-21 18:31
  • 签到天数: 4 天

    [LV.2]偶尔看看I

    2#
    发表于 2010-11-17 10:19:28 |只看该作者
    财务总监说得对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2-7-24 09:42
  • 签到天数: 8 天

    [LV.3]偶尔看看II

    3#
    发表于 2010-11-17 11:07:24 |只看该作者
    我是浙江省杭州市临安的,这里税务局还是按12%执行.好象这是省局的内部规定.由于不合法,但又与浙江省民间资本的借款有合理之处.所以还在执行.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3-11-28 10:15
  • 签到天数: 85 天

    [LV.6]常住居民II

    4#
    发表于 2010-11-17 11:25:38 |只看该作者
    前几年浙江省地税局发过一个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文件,时间不是2005年就是2006年,不太记得清了,当时规定这个利率为12%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3-11-28 10:15
  • 签到天数: 85 天

    [LV.6]常住居民II

    5#
    发表于 2010-11-17 11:30:40 |只看该作者
    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这个概念确实是比较模糊的,浙江省地税局是默认按照12%老执行了,但是国税不认可,他们没有发过类似的文件。

    个人理解,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按照基准利率来计算肯定不会错,如果你公司刚好有银行贷款,实际贷款利率拿来做参考也没有什么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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