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的每日心情 | 奋斗 2017-9-28 08: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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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整体转让不征营业税,问是否征收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
我们要设想一下:
企业整体转让首先要符合国税函[2002]165号规定的条件.
如果符合这个条件——想一想:是不是就属于——股权转让了,财税[2002]191号规定:“对股权转让不征收营业税。”
股权转让就要涉及投资人——
投资人有两个——一个是法人(也就是企业)——一个是自然人(个人)
整体转让——不能自己卖自己——要有个收钱的——就是以上说的那两个人。
例如:
1、假设长春的蓝天公司将投资到上海的(全资)蓝云公司,整体转让给另一个公司。当时投资2000万元,卖了2800万元,收到钱的不是蓝云公司,而是蓝天公司,征不征企业所得税?
答案是——征,对蓝天公司的转让所得征税,而不是对投资所得征税。
※ 对外投资的公司一般有:
A、全资公司——100%的投资都是这个法人投的;
B、控股公司——51%以上(或在这个公司中你的股份最多)的投资都是这个法人投的;
C、参股公司——50%以下的投资都是这个法人投的;
对“控股公司”“参股公司”如果涉及企业整体转让了,分得的部分即为“股权转让”所得或损失。
2、假设自然人胡某和他妻子设立的大地有限公司整体转让给另一个公司。当时投资2000万元,(胡某90%,妻子10%)卖了2800万元,收到钱的应该是这两个人,不征企业所得税,只对800万元征20%的个人所得税。
胡某:800×90%×20%=144
妻子:800×10%×20%=16
附:国税函[2002]165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营业税的征收范围为有偿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行为。转让企业产权是整体转让企业资产、债权、债务及劳动力的行为,其转让价格不仅仅是由资产价值决定的,与企业销售不动产,转让无形资产的行为完全不同。因此,转让企业产权的行为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应征收营业税。
财税[2002]191号规定:对股权转让不征收营业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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