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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 土地增值税预提可抵所得税吗 [复制链接]

该用户从未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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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10-5-24 14:22:34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土地增值税目前的现状是,普通住房按销售预收账款的0.5%预交,非普通住宅按预收账款的1%预交,等条件成熟时可清算比如楼盘销售至85%等。那么等楼盘清算增值税时,已开发了好几期了,前面几期的所得税也交清了,万一清算的土地增值税高于最后结转的房子的所得税,那么变成要去税务局退税了(理论上当然是可以去退税的),而事实上,要去税务局退大额税款时,税务局会卡的比较紧。那么,考虑到这个问题,现在是否可以预提一定额度的土地增值税,来抵扣所得税呢?但是就目前的税法来看,似乎又是抵扣不来的,因为毕竟这笔税款没支付,那么,各位前辈有什么比较好的点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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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鼎财税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2-7-24 09:42
  • 签到天数: 8 天

    [LV.3]偶尔看看II

    2#
    发表于 2010-5-24 14:52:23 |只看该作者
    税前扣除除税法明确规定的外,都应是实际列支的,预提的费用不能税前扣除.除非你平时多交些土地增值税,这好像没有别的办法.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3-6-21 12:02
  • 签到天数: 348 天

    [LV.8]以坛为家I

    3#
    发表于 2010-5-24 15:03:00 |只看该作者
    楼主很有想象力,可以想到从税务局退税款,基本是用肉包子去打狗,还想着把肉包子捡回来,我认为这样的机会很小,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8-5-10 10:59
  • 签到天数: 31 天

    [LV.5]常住居民I

    4#
    发表于 2010-5-24 15:45:29 |只看该作者
    土地增值税预提是不能抵减所得额的.前面汇算了.清算土地所得税就在当期发生作为所得税的扣减.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4-10-13 15:35
  • 签到天数: 32 天

    [LV.5]常住居民I

    5#
    发表于 2010-5-25 15:05:49 |只看该作者
    这个问题之前我没有遇到过,今天这里学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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