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业开发项目土地使用税的计算方法
二、建造期间土地使用税
(一)建造期间土地使用税计税起始时间
(二)建造期间土地使用税计税依据
(三)建造期间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单位税额×(总计税面积-免税面积)
三、竣工阶段土地使用税
(一)竣工阶段计税截止时间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2号)第三条规定:纳税人因房产、土地的实物或权利状态发生变化而依法终止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的,其应纳税款的计算应截止到房产、土地的实物或权利状态发生变化的当月末。
上述文件实质是强调,纳税人不再是土地使用税纳税人时,其由土地使用税纳税人转为非土地使用税纳税人的当月依然要计算缴纳土地使用税。文件中“权利状态发生变化”,一般理解为土地使用权发生转移。“实物状态发生变化”,多数同志感到难以理解,实际上可按《国家土地管理局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 |